国管办综〔2024〕142号
中央国家机关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为体现对先进模范的关心关爱,进一步宣传和弘扬机关事务系统先进模范的精神风范,提高广大机关事务工作者的荣誉感、使命感,推动全系统见贤思齐、崇尚先进、争做先锋,根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开展2024年全国机关事务系统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休假疗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休假疗养是党和国家关心关爱先进模范的制度性安排,是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的活动。本次休假疗养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利用河北省秦皇岛市的疗养资源、红色教育资源、生态文化资源等,坚持休假疗养与学习教育相结合,组织文体康养活动,参观李大钊纪念馆、山海关、河北北戴河国家湿地公园,进行休假疗养和党性锻炼,接受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历史文化教育。通过休假疗养,引导先进模范和广大机关事务工作者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深刻体会党和国家的关心关爱,不断增强对机关事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进一步立足本职、团结奋斗,为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参加人员
一是“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获得者。二是部分全国机关事务系统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代表(2019年至今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的个人)。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31日至9月6日。
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国海宾馆。
8月31日全天报到(届时将在秦皇岛市所属机场和火车站安排接机接站),9月6日返程。
四、经费安排
参加人员休假疗养期间的食宿等费用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先进模范所在单位承担。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计本地区机关事务系统干部职工个人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的相关情况,并组织“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获得者和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代表的报名工作。
(二)请中央国家机关各有关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组织做好“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获得者报名工作。
(三)参加休假疗养人员应为在职先进模范本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参加全程活动,原则上不邀请已调离机关事务系统的同志参加。
(四)休假疗养期间计为正常出勤,不计入年休假。
(五)请于8月15日前填写《参加休假疗养人员登记表》并报送国管局驻京办事处与综合管理司,电子版请发送至公务邮箱wangshuo@ggj.gov.cn。
(六)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参加休假疗养人员统一出发。中央国家机关参加休假疗养人员请自行前往北戴河区。
附件:2024年参加休假疗养人员登记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 硕 010-63094108
夏进泰 010-63094191
王 剑 010-63099054
传 真:010-63094191 010-83084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