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98〕国家机关房资字第07号 1998年6月25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各支行:
为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消费,充分发挥政策性住房资金和住房信贷资金的效用,加大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贷款力度,支持住房建设,现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中心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共同制定的《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向所属各单位转发并做好宣传工作。请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各支行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做好组合贷款的发放工作。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