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活 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9月2日至4日,国管局举办省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国务院副秘书长,国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红,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培林、徐永胜、张愚出席。王永红在座谈交流时指出,全国机关事务系统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部署上来,通过培训学习交流,进一步深化认识、达成共识,持续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次培训班分为专家授课和分组讨论两个环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蔡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黄海华,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张翼,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文宗瑜4位专家,分别围绕“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新实践新做法”、“中国式现代化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及其改革”专题进行授课。参训学员围绕深入学习全会精神的认识体会、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精神的进展成效和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和意见建议等进行了研讨交流。徐永胜作开班动员讲话,张愚主持开班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国管局有关司室、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业 务 工 作
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培训会。会议强调,办公用房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职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履行好保障职责、发挥好保障作用的重要依托。全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体制机制,强化职能履行,优化管理举措,全力推动解决权属统一登记、闲置办公用房处置利用、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等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办公用房管理效能和保障水平,真正把“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要求落到实处,在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应有作用。国管局房地产管理司有关同志介绍了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发展历程,讲解了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配置、管理、使用、处置等重点环节的政策规定。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相关专家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安全管理规范》的制定背景、主要技术内容和具体工作要求进行了说明。会上,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围绕贯彻落实《安徽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从制度标准完善、资源统筹利用、权属登记、安全管理、维修项目管理、公物仓推广应用等方面,交流了创新举措、工作成效及困难问题、思路建议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履行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物管理职能,严把资产配置入口关,推进资产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16项管理制度和标准,为国有资产配置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有效增强了资产配置的刚性约束力和源头管控力。二是加快数据采集。自2024年起,连续开展自治区本级资产数据清查录入工作和数据质量复核工作,实施数据治理专项行动,并印发相关工作指引。截至目前,区直1138家单位已录入资产信息卡片254.39万条,资产总额508.64亿元,为资产配置计划业务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加强协同推进。加强与财政部门在资产管理工作上的业务协同和信息沟通,形成资产配置计划与部门预算相衔接、部署时间相统一的工作机制。以配置规定和配置标准文件为依据,进一步规范计划编报内容,增强了配置计划编制的合规性。资产配置计划采取线上、线下分别申报、“系统 +人工”双重审核方式,提高了资产配置效率和规范性。同时,将配置标准嵌入资产管理信息平台,以资产存量制约配置增量,实现各单位资产配置数量上限和价格上限标准自动审核。2025年度资产配置计划购置资产数量核减率为5.42%,购置金额核减率为22.03%。四是坚持先行先试。按照先应用再完善、边实践边完善的原则,实现资产配置计划报送、审核、批复流程的网上无纸化办理。通过信息化手段,既方便了区直单位进行资产管理,也有效检验了资产管理平台功能的完整性、科学性、操作性、实用性,为完善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奠定了基础。
山东省青岛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取“四项措施”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清查。青岛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全市90余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进行专项清查,随机抽取部分单位进行实地查看,进一步摸清底数、摸实情况、持续跟踪问效,对使用效率较低的办公用房进行统筹调配,合计约1.2万平方米。二是优化集约节约管理。对办公用房租赁进行从严审批,优先调剂使用存量办公用房,优化调配使用效率较低的办公用房;对公务用车配备进行从严审批,强化公务用车“六定点”(购置、租赁、维修、加油、保险、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突出监管,提升效能。三是落实勤俭节约举措。严格执行中心“加强房产集约管理、提升公车管理效能、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加强建设项目节约、节约利用能源资源、降低日常办公成本、有效制止餐饮浪费、强化经费支出管控、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培育节约意识习惯”十条措施,将勤俭节约融入机关事务工作各个方面,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回头看”活动,继续推进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强化日常节能管理,加大市场化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力度,做好旧料拆除重复利用。四是探索健全长效机制。优化升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和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平台,打造智能管理、数据服务、实施保障一体化资产管理信息体系。强化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政策宣贯,深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等要求落到实处。
浙江省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纵深推进以确权发证为主线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统一权属管理、统一配置和规范使用、统一维修改造、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处置利用”管理专项行动,助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有序推进清查确权。组织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清查,明确拟化解问题类型、数量和责任主体。牵头起草并推动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确权发证指导性文件,严守结构、消防等安全底线,规范复杂疑难、典型共性问题化解路径。2023年9月以来,推进化解782处、合计144.53万平方米房地产相关问题。二是深化处置成果运用。动态完善集中统一管理房地产清单,推动集中统一管理房地产资产“账账、账证、账实”相符,持续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地产两级分类管理体系。制定数据分级分类标准,完善房地产资产信息和数据字段,推进省办公用房管理平台推广应用和房地产管理系统迭代升级,探索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公用房管理使用情况巡检模式。三是提升房地产利用水平。优化“后亚运时代”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配置管理,通过调配、配租等方式,充分挖掘存量房屋资产在保障党政机关运行、职工住房等方面的使用价值。服务“共富示范区”重大战略,累计为13家街道社区提供约1.2万平方米房屋资产作为配套用房。将共享共用房地产有序纳入市级公物仓平台,配合做好杭州东郊“仓配一体化”平急两用项目实施,彰显国有房地产社会价值。
制 度 标 准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的地方标准《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DB32/T 4823-2024)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实施,为全省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提供规范性的指导依据。该标准于2023年8月立项,在南京市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南京市及省内其他城市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先进经验和阶段成果,明确了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组织管理、设施设备配置与管理、宣传引导、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志愿者管理、信息管理、检查与评价改进等13个方面内容,为全省党政机关单位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化路径。下一步,将在全省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和推广实施活动,助力实现全社会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贡献。
江西省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景德镇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聚焦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围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按照统筹安排、调剂余缺、循环利用、厉行节约、因地制宜、分类盘活、规范透明、高效便利的原则,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超标准配置,或因机构改革形成的适用于调拨的资产,以及待处置且仍有使用价值的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6章22条,对公物仓管理原则、管理机构、管理范围、工作程序、监督考核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暂行办法》明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新增配置资产时,应优先从公物仓调配,确实无法调配时再申请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同时明确用于组建临时机构、工作专班、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的资产,因机构改革形成的无承接单位的资产,罚没资产以及应急物资,应当纳入实体仓管理。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将以此次《暂行办法》出台为契机,聚焦盘活用好存量资产、减少资源浪费,进一步发挥好公物仓调剂功能,把“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理念贯穿到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全过程。
理 论 研 究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2024年全省机关事务系统理论研究成果交流会。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机关事务理论研究工作,强化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奋力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年以来,湖北省机关事务系统紧紧围绕“两个更好服务”,结合国管局和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年度理论研究工作部署,紧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践,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开展课题研究,助力全省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累计形成理论成果81篇。在组织有关专家评选的基础上,遴选出12篇优秀理论研究成果。会上,武汉大学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中心,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和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黄石市、十堰市、荆门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公务用车管理、数字化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武汉大学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中心专家逐一进行了点评。会议强调,全省机关事务系统要加强理论研究成果转化,持续推进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