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庆市市直机关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改革的调查黑龙江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经验交流)
关于大庆市市直机关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改革的调查黑龙江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
近期,我们到大庆市对该市进行的市直机关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改革情况进行了调查,先后听取了市委常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大庆市市直机关两个半月以来车改工作情况的详细介绍。我们感到,大庆市领导对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十分重视,组织得力,做法可行,效果显著,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一、公务用车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范围、对象调查统计,大庆市市直机关95、96、97三年共购进新车447辆,平均每年购新车149辆,购车款总额3,300多万元。经测算,小车的单车费用每年5.1万元(其中车本身的各种费用及耗油2.8万元、司机工资福利待遇2.3万元),149辆车需费用7,500万元。市委、市政府领导认为,费用太大,实在负担不了,再不能这样下去了,必须下决心搞车改。改革公务用车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市直机关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为突破口,转变多年来形成的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由政府包下来的做法,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的新机制。基本原则是:立足工作需要,本着有利于压缩财政开支,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在不降低领导干部待遇的前提下,兼顾国家和个人利益,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等原则。车改的范围:市直机关(含有机关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处级以下(含处级)干部,包括科级和一般干部。因为处级干部的影响面大,则以处级干部为突破口。车改的对象:1998年1月1日以后新提拔的正、副处级领导干部。二、公务用车改革的基本作法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秘书长刘显富,市委常委、副市长马晓林为主,财政局、地税局、国有资产局、组织部、人事局、纪检监察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车改领导小组。1998年2月16日下发了“公务用车车改方案”通知,3月8日下发了“关于车改若干政策的补充和说明”等文件,要求市直机关立即行动,组织落实。市直机关共94个单位,因各单位情况不同,首批参加车改的定为60个单位。车改工作的具体操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决定市直机关从98年起不再购进新车。按过去有关规定和单位现有人数核定车数,车辆核定标准:正处1人1辆,副处2人-3人1辆,科以下干部10人1辆。财政局对市直机关各单位共核定各种小车为1056辆。超指标车辆由清车办提走,直接进入市场拍卖。第二步,按照市财政局对各单位核定后的车数,再按车改方案进行改革。首批参加车改的60个单位,共涉及到干部1591人,车辆300多辆,司机181人(有些小车没配专职司机,是处、科长自己开车)。他们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老人老办法”,是对处级以下(含处级)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仍执行原定的经费包干办法。“新人新办法”,是对1998年1月1日以后新提拔的处级、副处级领导干部不再配备工作用车,改发交通费,即在任职的同时核定年度公务交通费,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节约归己,超支自负。公务交通费的标准,参照财政部门1997、1998两年核定各部门公务用车的经费包干基数,考虑单车实际发生的费用,分别确定为:处 级:月费1,500元,年度为18,000元; 副处级:月费1,200元,年度原来按6人、8人或10人1辆公车发包干经费,现全部改为10人1辆公车划拨包干经费。改革前单车经费包干标准,经过调查测算和车辆实际发生的公里数据折合,每辆车每年4.3-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领导私用车、司机私用车各占三分之一。这次公务用车改革就是要改掉领导和司机的私用车,从节约出发,财政对每辆车拨款减为12,000元。大庆市认为,车改的难点是司机,他们尽力想办法把司机工作安排好。首批参改的60个单位,181名司机,其中49个单位已改完。他们对下岗司机,有6种安置渠道:1.是干部身份的,允许进入干部岗位;2.可以停薪留职,住房、公费医疗、养老保险三项福利不变;3.可以买断工龄,按每一年发给三个月的基础工资。买断工龄的驾驶员如购买现用车辆,享受优惠20%的政策;4.允许提前退休,过去规定年满50岁退休,这次可以放宽到48周岁。但工资调整不能突破5年、调增两级半工资的总政策;提前退休的驾驶员如购买现用车辆,同样享受评估作价后优惠20%的政策;5.可以换岗,进入工勤岗位;6.可以向下分流继续开车,也可以到社会出租公司或企业开车。为使车改工作有序进行,大庆市政府还专门下发文件,明确规定了实行新办法的6条具体政策和12条保证措施。三、公务用车改革取得明显效果,群众反映积极首批参加车改的60个单位,已有49个单位改完,落实到位,自留公务用车68辆,留用司机68名。超标准车辆39辆,上交清车办拍卖。各单位自己买掉小车103辆,经市国有资产局和财政局评估,平均售价每辆4.3万元,共收回资金442.9万元。提前退休的司机,补退休金198.4万元。507人仍执行老办法,继续使用留下的68辆公务用车,每年财政拨款123万元。车改后发交通费239.11万元,其中49名处级干部发88.2万元,71名副处级干部发102.24万元,238名科级干部发34.37万元,120名一般干部发14.4万元。车改前市财政局对上述49个单位按车发包干经费650万元,改后发给个人的交通费和68辆车的包干费共560.51万元,比改前减拨90万元。1998年,仅不购新车就可节省3,300万元,大修费一项节省200多万元。计划车改后,由市财政局核定的车辆可从1056辆减到200辆左右,减掉800多辆。按实际发生的单车费用5.1万元计算,减车一项又能节省开支约4,000多万元。首批参加车改的另外11个单位已于4月30日前完成车改方案,现正在细化测算,具体落实。大庆市的车改工作总体看,处科级干部和群众比较满意。车改文件下发后,首批参加单位行动快,处级领导干部带头改,司机的留去,无论是停薪留职、自谋生计、买断工龄、买车开车,还是提前退休、转岗下岗,都按个人自愿落实得比较满意。少数科级干部感到与处级发放的交通费差距太大,心理不够平衡,有个别人向政府写上访信。市委、市政府领导认为,科级干部以前没有配备公务用车的规定,考虑这几年有些干部已购用专车或几个人用一辆车的情况,这次也决定发给一定的公务用车交通费。经过做工作,个别同志的思想认识问题都得到了较好的解决。那些没有参加车改的单位,见到政府车改文件和首批车改单位取得的可喜成效,也都积极申请参加车改,这充分说明公务用车改革是得到广大群众拥护和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