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公务用车改革的四种模式及利弊浅析(公务车管理)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1999-03-01 11:34
关闭本页 打印

【 字体:


当前公务用车改革的四种模式及利弊浅析刘训林

陈海兵

  作为压缩财政支出的重要举措和当前机关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许多地方在公务用车改革方面作了大胆实践。最近我们就此进行了调查,并作了一些分析研究,望能为决策者提供一些思路。模式之一:发放公务交通费补贴(公务交通工资化)。其改革的思路是:先发放公务交通费补贴,待条件成熟时,将补贴纳入工资。核心内容是:按行政级别和人员性质确定补贴标准,除保留少量外交、机要等特殊公务用车外,取消公务用车。此模式的好处:一是节省了财政支出。以我县为例,在保留部分特殊公务用车的情况下,一般县直机关目前可节约小汽车经费35%-45%;二是基本取消了专车或变相专车,公车私用得到有效遏制,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和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此模式的局限性在于:一是公车司勤人员分流安置难;二是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此模式在公共交通欠发达地区不便于公务活动开展,特别是对于贫困地区来说,起步较晚的公共交通还难以满足公务需要;三是公务交通费补贴的使用范围界定和把握难,不利于差旅费管理。模式之二:分车到人,相对固定,费用包干,超支不补。此方案在费用包干上又有两种不同情况,一是费用包干给用车人,二是费用包干给驾驶员。此方案的优点:一是有利于保证领导人及时开展公务;二是在费用包干给驾驶员的情况下,有利于调动驾驶员养护车辆的积极性,节约维修经费。此方案的不足;一是“分车到人,相对固定”,其实质是变相专车,易引起追求豪华,竞相攀比,不利于节省财政支出;二是其他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或大型活动用车等情况下车辆调度难,车辆利用率低,而且公车私用不能控制;三是在费用包干给用车人的情况下,虽然节约了财政支出,但并不能减少公费支出,因为超支经费的支出渠道对用车人难以规范,易增加基层负担,影响政府形象,滋生不正之风;如果费用包干给驾驶员,容易使驾驶员产生养车上的短期行为,影响车辆运转寿命,从长远看又不利于节约财政支出。四是费用包干基数难以准确把握。模式之三:统一管理,集中调度,公务用车费用(里程)定额包干。其核心内容是:在乘车管理上,控制费用支出(里程)总量。结合实际公务需要,按部门和个人级别核定费用(里程)定额,按季发放费用(里程)使用票,超支自理,结余奖励,并相应规定了行车费用标准;在车辆管理上,司机报酬与工作量挂钩。修理费分车核算、定比例奖赔,统一管理、统一考核。此方案的优点:一是取消了个人和部门专车,乘车攀比和公车私用现象得到抑制,利于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调动了驾驶员出车和养车的积极性,利于节约经费支出;三是提高了车辆的使用率。此方案的局限性:一是驾驶员易产生养车上的短期行为,影响车辆运转寿命,从长远看不利于节约财政支出;二是费用(里程)包干基数难以准确核定,易产生不公平,且费用(里程)包干没有完全货币化或工资化,约束力欠缺;三是在车辆较少的地方和部门,难以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调度车辆和保证重点用车。模式之四:成立“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其核心内容是;除特殊部门(如公、检、法、国家安全、消防救灾以及县区以上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的特殊用车等)以外的党政机关、团体等“吃财政饭”的车辆均集中于“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驾驶员随车调入;引入竞争机制,积极吸收社会力量投入,缓解用车矛盾,促其服务上水平,管理上台阶;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使用,实行闲车托管,资源共享,对内服务、对外经营。“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的性质先定为差额事业、逐渐向自收自支过渡,最终成为企业。运营管理上,“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实行企业化管理,实行服务承诺制,对内以略高于成本价低于市场价收费(须经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定),对外按市场价收费创收。“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是差额事业单位时,驾驶员工资由财政全额核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科学营运调度、保证服务重点,严格经济核算,健全考核奖罚措施,实行优胜劣汰。财政部门在压缩费用总量的基础上,根据部门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仍按原渠道供应公务交通经费,谁用车、谁付钱,好车大价钱、差车小价钱,部门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综合各方面的因素,作为过渡措施,逐步加以完善,我们认为此模式是比较可行的。(作者单位: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政府)381999年 第3期 《中国机关后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