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特区机关后勤管理机制得到的启示(经验交流)
从经济特区机关后勤管理机制得到的启
王 彪
海南、深圳、珠海经济特区,机关后勤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模式很有特色,了解他们的经验,对即将进行的省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相信会有借鉴作用。一、特区机关后勤体制的基本情况海南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海南1988年4月建省,1994年8月撤销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4个行政处和2个保卫处,成立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能是对省四大机关的后勤实行统一管理和服务。该局为海南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的副厅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与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处合署办公)、财务处、基建房产处、综合管理处、保卫处、车辆管理处等7个处室,行政编制71名,其中工勤人员1名。下设机关服务中心,分为机关大院服务、交通服务和经营性公司三部分,事业编制200多名。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该局1987年12月成立,为市政府办公厅管理的一级局,主要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机关以及50多个市直机关单位的后勤事务统一管理,对原任和现任市级领导负责生活服务。该局内设秘书处、行政处、政工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生活服务处、房产管理处、老干部服务处,公务员职位46名,工勤人员1名,机关编制47名。下设16个为四大机关和市直单位服务的直属单位,事业编制284名。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该局是1997年10月在市委、市政府原行政科、保卫科、车队的基础上成立的,为正处级单位,机关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77名。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财务科、管理科、保卫科、汽车队、政府采购中心。基本职能是负责市五大班子的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主要职责有负责市级领导机关房产管理、车辆管理和办公服务,为市级领导人生活服务,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物资和服务的统一采购。二、特区机关后勤工作的主要特色海南、深圳、珠海经济特区,行政管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机关后勤工作有着鲜明的特色:(一)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设置机关后勤部门。按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建立的行政体制模式就是“小政府、大社会”,其突出的特点是政府机构人员精简,职能统一,权责一致,工作效率高。海南、深圳、珠海机关事务管理局都是“小政府、大社会”模式客观需要的产物,也是机构改革的产物。这充分说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运行更需要保障。总的讲,特区机关后勤部门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内部机构设置从履行的职能和实际需要的工作出发,人员少而精,“一个萝卜一个坑”,各管一摊,有事可做。海南管理局组织人事处与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处是一体的,完全从实际工作情况出发设置机构;全局71名编制目前只有40多人,空编20多人,工勤人员只有1人,因此,他们感到这次省级机构改革人员精简的压力并不大。(二)对机关后勤工作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和服务。特区政府坚持政事分开的原则,赋予机关事务管理局为机关后勤的主管部门,把具体琐碎的后勤事务工作交给管理局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并由其全面负责,保证机关运行的各项服务工作。省、市级机关的财务管理、基建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政府采购和省、市级几大家领导机关的办公区管理、领导人的生活服务等,都由管理局统一负责管理和服务。海南管理局的车辆编制管到乡镇一级;珠海管理局的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党群组织中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和自有收入采购的物资和服务。这种集中统一的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体制,使特区政府能够集中力量高效率地搞政务,抓大事。(三)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实现分离。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模式要求,海南、深圳、珠海设置管理局初始,就把机关后勤的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实行分离。管理职能实行行政编制,人员为国家公务员;服务职能实行事业和企业编制,人员采取聘任制、招聘制。由于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职责明确,各司其责,行政管理的科学化程度都很高。几家管理局成立时间不长,但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把制度汇集成册,真正做到工作有章可循。(四)后勤服务实行商品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并逐步走向社会化。特区的社会化程度比较高,机关后勤取消了福利型、无偿性服务,基本实现了机关后勤服务的商品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根据机关后勤服务规划和要求,管理局与机关服务部门签订并履行服务合同,规定了为机关服务的项目和收费标准,建立了机关与服务单位的经济结算制度。其服务特点有三:一是为机关服务的所有项目都是收费的、有偿的;二是规范服务项目,实行专业化服务;三是只要社会上的服务机构能够做得好,则引入社会服务。特区机关后勤服务的特点不仅是高起点,而且是高层次。海南管理局机关大院物业管理处承担50多名省级领导的生活服务工作,24小时随叫随到,满足服务要求。深圳机关大院和办公楼卫生保洁、绿化美化服务向社会物业服务公司进行招标,机关服务走向社会化。(五)对机关后勤工作适时改革调整。由于特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机关后勤工作从体制、范围、内容以及方式方法,也常处于变化之中。特区管理局紧紧围绕为政务工作顺畅运行提供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的任务出发,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适时对工作进行改革调整。物业管理模式、公务用车改革、政府采购制度等项工作,不仅为全国同行提供了典型经验,而且在全国不同行业都引起关注和反响。三、对搞好省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重要启示启示之一:搞好省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在历史形成的体制格局的基础上,抓住重点,扬长避短,循序渐进。从特区机关后勤工作经验看,省级机关后勤适应改革要求的内容很多,这是工作优势,如财务管理、车辆编制管理、基本建设的统建统管、房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等等;而不适应改革要求的则是分散接待管理体制和“一家一摊”的自我服务格局。因此,必须把后勤体制改革的重点首先放在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一是进一步理顺关系,解决现存问题,完善工作职能。二是通过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确立机关事务管理局为机关后勤工作主管部门的地位。启示之二:管理局内部机构必须从能够真正履行的职能和实际能够担负的任务出发,合理地设置。按照改革的要求,政府机构不论是职能增加还是减少,内设机构和人员都要精减,只是精减的比例有所不同而已。因此,如何合理的设置管理局内部机构,更充分地发挥职能作用,是这次涉及机关后勤改革的又一重点。从特区经验看,机关后勤工作范围很广,内容很多,管理局应该管的事很多,但实际上能够管的事有限量。这要求管理局在改革中要从真正能够履行的职能和实际能够担负的任务出发,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和配备人员。启示之三:以新一轮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对符合改革方向而又能够做到的改革,必须下大力气改。如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分离问题,省级机关服务的商品化、专业化、市场化问题,对机关车辆的定点维修、加油、保险问题,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用人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经济承包等问题,应本着先易后难、先试点再推开的原则适时进行。要不断总结新形势下机关后勤管理服务、改革发展的经验,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通过改革使省级机关后勤工作更富于效率、更富有成效。 (作者系《山东机关后勤》主编)(责任编辑:陈庆修)321999年 第4期 《中国机关后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