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入为出 保证重点统筹安排全年经费预算(专题报道)
量入为出 保证重点统筹安排全年经费预算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吕世光在1999年中央国家机关财务工作会议上讲话
过去的一年中,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部门领导的关心和全体财会人员的积极努力下,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保证了国务院重点工作和各部门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和支出管理,进一步加强住宅公务电话和无线移动电话的管理和控制,努力节约经费开支,取得明显效果。如1998年行政经费开支中邮电费支出明显回落,比上年减少211万元,实现了近5年来的第一次负增长。我们配合国务院机构改革,加强了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经费和财产物资的管理;认真抓了新会计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保证了新旧会计制度的平稳过渡;进一步加强了机关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努力降低服务成本,比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我们在充分肯定财务管理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一是经费预算供给与需求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去年,各部门用其他经费弥补行政开支的数额仍比较大,二是公费医疗超支挤占行政经费的现象也日趋严重,公费医疗超支累计数已达1亿多元;三是由于经费预算供给紧张,机关后勤服务费用的支付能力明显不足,直接影响到机关后勤服务费结算制度的建立;四是一些部门在机构改革后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减少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对占有的资产进行清理和调整,存在资产闲置和浪费现象;五是少数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经费开支审批把关不严、花钱大手大脚、片面追求办公设备和设施现代化、高档化,甚至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六是个别部门行政财务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配备明显不足,影响了财务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1999年中央国家机关财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统筹安排好全年的经费预算,不断强化财务管理,努力保证各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一)合理安排经费预算,优化经费支出结构今年,根据财政部核定的预算数,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今年经费预算分配的原则和方法是:行政经费按照“定员定额”的办法进行分配,并对有关定额标准作适当调整;超编待分流人员的个人经费和取暖费参照在职人员的标准予以保证,同时适当安排少量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按照上年各项定额核定,保证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内的离退休人员个人待遇;机关服务中心的定额补贴经费按每人6600元核定,虽比上年减少15%,但在行政经费的费用中增加了每人1000元的后勤服务经费。五个进行后勤服务费用结算试点的部门,其定额补贴纳入行政经费预算统一管理;其它部门也应把定额补贴经费和机关用于后勤服务的其它经费统一管理,不能简单地按每人6600元拨到机关服务中心。专项经费按照财政部核定的预算数与有关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涉及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支出预算,年初暂不下达。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核定的经费预算,必要的开支不得突破预算,没有经费来源的项目不得安排支出。要根据核定的人员编制,清理、调整现有办公设施、办公设备、通讯工具,坚持谁占用资产、谁负担相应费用的原则,合理分摊有关费用,减轻行政经费的压力。(二)积极试行政府采购,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我局承担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的职责。1998年11月17日,朱基总理在我局的请示上批示:“目前只在国务院系统试行政府统一采购,由国管局在现有机构、编制下承担”。按照总理的指示精神,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先在国务院各部门机关试行政府采购。1999年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包括:汽车、锅炉、电梯、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复印机、传真机、空调器、办公家具等物资;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修缮工程;大型会议接待、车辆保险和车辆维修等服务项目。凡是纳入上述范围的物资、工程或服务,原则上由我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行集中采购。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财务可能,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制度,认真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并参与招标、评标、定标等有关环节的工作,签订并履行合同。暂未纳入上述范围的物资、工程或服务,各部门也应结合实际,按照政府采购的原则和要求,积极进行探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堵塞漏洞。(三)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努力控制交通费支出据1998年决算统计,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用车数量已达4,707辆,超过核定编制52%,这一规模使各部门行政经费预算难以负担。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要从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出发,既要有利于节约经费开支,又要保障工作需要。在目前条件下,机关公务用车难以全部取消,但应控制公务用车的数量,尽量减少交通费用支出。当前,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关键是认真按照规定的编制,认真清理超编车辆。只有把公务用车规模压缩到规定的编制之内,交通费开支才能得到有效控制。此外,各部门还要根据本部门公务用车的实际情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和车辆保养修理中的浪费现象。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厅字[1999]5号),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的各项规定配备使用和更换汽车,已经配备的部级领导干部的专车和工作用车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要继续使用,不得利用任何借口进行更换,达到报废更新条件的,要报主管部门审批。各部门其它公务用车达到报废更新条件时,如果现有车辆规模超规定编制,不得申请更新车辆。 (四)认真抓好建立机关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试点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深化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1998〕147号)精神,推动机关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的建立,经研究决定,今年先在农业部、文化部、国家环保总局、国管局和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进行建立机关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试点。五个试点部门要改变现行按后勤人员编制拨付后勤服务经费的方式,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将行政经费和部门用于机关后勤服务的其它经费结合起来,在服务费用结算上模拟市场方式进行,实现机关后勤服务货币化。五个试点部门要研究制定按服务项目、成本费用进行后勤服务费用结算的具体办法,并与机关服务中心签订后勤服务合同,按合同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试点部门的机关服务中心要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努力控制支出,降低成本费用,并采取模拟企业成本费用核算的方式进行后勤服务费用成本的核算,尽可能地划小核算单位或核算项目,科学、合理地归集成本费用,使机关后勤服务费用核算明细、详尽,为下一步在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推广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提供必要的核算资料和参考数据。(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各部门要根据这次机构改革后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大幅度减少的实际情况,加强机关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闲置资产的调剂使用,做到盘活存量,管住增量,控制流量,防止资产的流失和闲置,切实巩固中央国家机关财产清查登记和清产核资工作的成果。近期,各部门要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到产权变动监督管理和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上,在目前行政经费预算供给不足的情况下,要特别注重发挥机关服务中心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方面的作用,努力防止国有资产的闲置或浪费,t同时,加强对机关服务中心所属经营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 (六)加强社会保障经费的管理,做好医疗制度改革的有关准备工作 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各部门要全面推行离退休经费个人待遇零基预算管理,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保证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开支,使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同时,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的财务管理,建立住房基金收支预算、决算制度,规范住房基金收支活动,保证住房基金的合理筹措和专项使用。各单位的行政财务部门应负责本单位住房基金的统一管理和预算、决算的编报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办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去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根据《决定》精神,中央国家机关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行属地管理,执行北京市的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目前,北京市已就医改的前期调研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并在今年年底前拿出实施方案。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使广大职工能够正确认识和积极支持这项改革。同时,积极配合北京市做好医改调研摸底工作,确保这项改革的顺利进行。(七)加强会计管理,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会计工作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各部门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新预算会计制度的要求,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规范记帐、算帐、报帐工作。争取通过3年的努力,实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目标。最近,我局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对经考核符合规范化条件的单位,颁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证书。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是会计管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有效手段。今年,我们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展对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各部门要结合会计证管理范围,明确管理机构的人员,支持和组织会计人员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保证会计人员学习的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责任编辑 吕凤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