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资产管理 深化财务改革(经验交流)
加强资产管理 深化财务改革
□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李 听
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是建立现代行政管理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后勤保障体制和解决深层次矛盾,推动后勤事业发展的需要。作为经济特区的机关后勤部门,我们按照是否有利于政府机构改革,是否有利于加强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是否有利于搞好服务、增强保障能力的原则,在深化机关后勤改革,加强资产管理,改革财务运作体系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思考。实践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加强机关资产管理的主体是机关后勤部门,内涵是实行统一的机关物业资产和资金管理;以资产管理为核心,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是机关后勤新一轮改革的关键;深化以资金管理为主的财务改革,是加强资产管理的必要手段。一、加强资产管理是新时期机关后勤改革的核心规范职能,理顺关系,加强后勤宏观管理是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机关后勤宏观管理的核心是加强资产管理,实质内容是管好物、理好财。 (一)实行机关物业资产统一管理1、为什么要对机关物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主要是由于以往的各单位自建自管的分散型行政管理模式弊端日益明显。一是各单位办公用房苦乐不均和经济利益不均,由政府统分的单位与自建物业的单位差别较大。据统计,在市府一办、二办大院办公的25个单位,人均办公面积仅为10.7平方米,而在外面办公的单位,却达27.2平方米,有12个单位把近4万平方米的富余办公用房用于出租,年租金收入近3000万元,收归单位自用,与此同时,市财政每年又要拿出3000万元为无房单位租房办公,造成利益分配严重不均衡,影响了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二是盲目攀比,盲目建设,助长不正之风的滋生。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办公楼越建越大,不仅面积超标,有的装修标准也超过国家有关规定,使办公楼建设处于失控状态。三是产权管理混乱,产权和使用权不分。机关物业资产产权应归政府所有。由于没有相应的管理部门,大部分机关物业资产归使用单位自管,产权和使用权不分,造成产权资料档案丢失严重,有的甚至造成了产权被转移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例如,一些机关单位所办的公司与原单位脱钩,所使用的物业产权也随之转移,更有甚者转为个体所有。四是失养、失修情况严重。由于传统、分散管理多以行政手段为主,由各单位行政科或服务中心自管,只能进行诸如清洁、水电维修之类比较简单、技术要求低的工作,而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管理项目如空调、电梯、通讯、办公自动化等无法胜任,致使机关物业长期缺乏必要的养护。综上可见,实行机关物业资产统一管理势在必行。2、机关物业资产应该由谁来管?这是管好机关物业资产的关键。机关物业资产的统一管理部门应该具备两个条件,一要具备统一管理的能力,有统一协调的职能;二要有管理物业资产方面的经验。机关后勤部门正具备这两个必备的条件。一来机关后勤部门服务于整个机关,掌握整个机关行政经费,具有统一协调的能力和手段,而物业管理本来就是机关后勤部门的职能之一。二来机关后勤部门长期以来从事部分机关物业资产的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能包括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市直机关的后勤管理和服务,形成了大一统的管理和服务模式,这是其它部、委、局、办职能部门所不具备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1997年市委常委会议(深常纪[1997]30号)明确了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统一管理市直机关物业资产,理顺了关系,水到渠成,取得了较好的效果。3、机关物业资产如何来管?市直机关物业资产明确由我局管理后,我局对此进行了认真的探讨,认为应该坚持五个统一:统一清理调整。即成立专门机构,逐个清查,并根据人员编制情况,按公平合理、相对集中的原则重新调整。由我局牵头负责共清查了66个单位86栋大楼近90万平方米、估算资产超过50亿元的办公楼物业资产,经过调余补缺,合理配置,优先安排了财政出资租房单位30余家,年节约财政租房支出约3000万元。统一管理产权。即坚持产权和使用权分开,建立产权归政府所有、管理部门监管、单位使用的管理制度,统一办理产权证。使用单位必须签订物业资产使用责任书,主要行政领导人为责任人,对本单位使用的物业资产承担保障资产安全、完整的责任。统一加强监管。即由管理部门制定统一标准,严格审查机关物业资产的使用情况,严格审批办公用房的装修和改造,对各物业资产使用单位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使我市的机关物业资产管理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统一管理出租业务及物业管理费和修缮基金。即由机关后勤部门统一管理富余物业资产,重新审定合同,统一收取租金,在财政部门监督下专款专用,用于物业资产的更新、改造、重大维修和日常管理。同时对各单位的物业管理费和维修基金统一划拨,统一掌握,统一使用。统一实行企业化管理。即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财政拨款的情况下,走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之路。我们一方面成立华政鹏物业管理中心,作为机关物业资产的代表,统一组织机关物业资产的管理、招租、招标等工作,另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合资、合作、参股联营等形式成立物业管理公司,或向社会公开招标。去年7月份在对市财政局、市检察院旧楼等首批机关物业管理招标中,深圳市建艺物业管理公司以每平方米4.95元的价格中标。经测算,用行政手段管理时每平方米需7.99元,9060平方米的物业,每年可节省开支33万元,为深市机关物业管理开了好头,曾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受到社会广泛好评。(二)清产核资,盘活家底机关物业资产的另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就是掌握在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的可经营性资产。多年来,“独门独院办后勤”的传统观念和后勤经营部门“等、靠、要”的思想严重影响了后勤经济的发展,制约了国有资产的效用。要促进后勤服务实现产业化、专业化、集约化,就必须加强后勤服务设施设备的宏观调控,就必须摸清家底,盘活存量资产。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我们于今年7月份召开了为期一周的经营工作会议,确定了今后经营工作的方针,抽调善管理、懂经营的精兵强将,成立了经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旨在结束无序竞争、多头管理、资产不清的混乱局面。经过两个月对局属14个经营单位逐个进行清产核资,共清查出未登记国有资产近8000万元,清查出帐面资金3000余万元。同时经营办还根据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了以发展物业管理、生活服务和高新技术种植业为三条主线的经营发展战略,为下一步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用,实现后勤产业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深化财务改革是加强资产管理的必要手段“热情周到搞服务,理直气壮抓管理”是我们新时期机关后勤工作的宗旨,也是机关后勤财务工作的指导思想。财务改革一定要在有利于管理、有利于服务的前提下进行。一方面充分利用开放统一的市场体系,为机关和机关干部职工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另一方面就是要在理财上下功夫,完善现行财务制度,改革现行财务管理体系,更新理财观念,当好“红管家”,保证行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发挥国有资产的最大效用。第一、深化财务改革,实行行政经费统一管理以资金管理为主的财务管理是机关后勤部门的主要管理手段之一,资金管理要从行政经费管理入手,机关后勤部门应对同级财政的行政经费实行切块统一管理。这几年,我们在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协作下,不断深化财务改革,加强行政经费的统一管理,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一是改革传统报帐方式,实行集中报帐。我局所管63家报帐单位只设兼职报帐员,不设专职会计和出纳,统一标准,统一时间到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帐,不仅精减了散布在各报帐单位100余名专业财会人员的编制,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二是统一清理通信工具,改革话费补贴方式。组织经费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清理、拍卖移动电话、传呼机、住宅电话,上缴财政折价资金148万元,并在办公电话中设置声讯限拨功能。改话费补贴形式为定额管理,超支自负,节余不归己的方式。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前9个月通讯费比去年同期节约了290万元,下降了49%。三是集中掌握和使用公用经费和机动经费。由机关后勤部门统一掌握通信费、修缮费、车辆更新购置费、机动费等费用,并根据各单位编制情况和具体实情,统一审核,统一采购,固定资产产权归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使用单位凭使用证使用。从而使经费开支合理、公平,资产又得以有效监控,防止流失。四是车辆定点维修,统一结算。组织经费归口管理单位所属车辆,在招标定点维修的基础上,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维修和服务标准,严格验收程序,实行统一结算,有效地堵塞了在维修车辆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节约了维修经费。近期,我们根据国务院机关后勤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调研,拟在现行财务管理体系基础上,经过深化财务改革,逐步建立以实现工资管理、行政经费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结算四大功能的结算中心,更有效地发挥当家理财的作用。第二、加强财政支出资金管理,统一实施政府采购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务院赋予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的职能。由机关后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是政府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化机关后勤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政府采购是机关事务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我局成立以来,一直承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直机关的后勤事务管理、生活服务和物资供应,负责组织办公楼物业管理招标,负责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发放和维修,负责经费供给关系归口我局管理的市直机关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建帐、清查和经费管理。多年来,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方面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政府采购已经成为机关事务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目前,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主要由市财政部门组织实施,这种体制存在着关系不顺,职能不规范,任务不明确等问题。我局正在积极努力,争取在机构改革中将原由我局负责的政府采购职能予以调整落实,通过改革和调整,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二)有利于加强财政支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政策。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政府采购是加强财政支出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重要举措。由机关后勤部门实施政府采购,有利于合理使用、统筹安排财政支出资金,避免重复购置、重复建设和浪费现象。可有效实现“财权”与“事权”的适当分开,避免财政部门既划拨资金又支付资金,既当“会计”又当“出纳”,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现象,从而有效落实国家财政“收支两条线”的政策,加强对机关国有资产的监管。(三)有利于形成监督机制,促进政府机关廉政建设。我市现行的政府采购体制,因由市财政部门单独组织,不利于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和管理,造成采购与管理的脱节。由机关后勤部门负责政府采购,便于形成财政、审计、供应商和社会各方面参与监督的机制,使政府各项采购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环境中运作,便于按权责一致的原则加强对采购项目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便于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统一标准,统一尺度,平衡各种关系,减少磨擦与矛盾,避免因资产分配和使用上的不均衡而造成的“苦乐不均”、奢侈浪费和可能产生的腐败现象,因而能有效地从源头上抑制公共采购活动中各种腐败现象的出现和蔓延,是从制度上防止滋生腐败的治本之策。381999年 《中国机关后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