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编委办公室联合召开省级党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座谈会(后勤动态)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0-04-01 08:54
关闭本页 打印

【 字体:


四川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编委办公室联合召开省级党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座谈会

2月29日,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编委办公室组织召开省级党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座谈会,讨论修改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编委办公室草拟的《关于深化省级党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张辉主持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罗元富到会讲话。会上,对《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会议认为:一、制订深化省级党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性文件,非常必要,应抓紧进行。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之际,讨论和完善《意见》,使之成为政府机构改革的配套性文件,对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规范后勤管理和服务职能,促进省级机关后勤事业的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二、《意见》符合我省实际,充分体现了管理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的改革方向,突出了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后勤管理体制这条主线,贯彻了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强调机关服务中心必须坚持为机关工作、为职工生活服务的宗旨,是可行的。  三、改革的内容要具体,方法步骤需稳妥。一是省级党政机关原则上不单独设置后勤处室,其后勤行政管理职能由有关处室承担并核定相应的行政编制,主要职责是管理机关行政经费、固定资产,与服务中心签订并履行合同。二是后勤服务职能从机关行政序列划出后成立机关服务中心(对外使用机关服务处印章)。新组建的部门,原则上不设立后勤服务机构,所需服务由政府后勤主管部门提供;同一地点办公的,可单设也可联合建立服务中心。三是机关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承担为保障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各项劳务和技术服务。四是服务中心为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具有事业法人资格,受机关指导、监督。中心主任、副主任由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五是根据机关服务中心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经费预算管理办法。财政按事业编制人员经费标准拨付个人经费和公用经费。机关车辆划入服务中心,使用上应首先保证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多余车辆及人员开展对外营运服务。与会人员还对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一是主管机关和省级有关部门要扶持机关服务中心的起步和发展,要在人才、资产、资金方面给予必要的优惠和扶持。二是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对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要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对机关服务中心为党政机关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为本机关、本系统干部、家属提供服务等,在2005年之前,暂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3-5年内暂免征收房地产税或减半征收房产税。三是机关分流到服务中心人员的有关待遇问题,按照省级机关这次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各部门要积极支持机关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妥善解决由机关划转和分流到机关服务中心人员的各种社会保障问题。五是要合理配置资产,主管机关要将能够用于服务经营的资产配给服务中心;中心应有效地使用和管理经营性资产,促使其保值增值。机关代表国家对投入机关服务中心及其所属服务经营性单位的国有资产享有受益权。(赵涛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