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重庆、河南、宁夏七省区市机关后勤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后勤动态)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1-05-01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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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重庆、河南、宁夏七省区市机关后勤机构改革方案确定 

 记者从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获悉,至4月中旬,又有部分省区市机关后勤机构改革方案确定,他们是吉林省、黑龙江省、湖北省、河南省、福建省、重庆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这次机构改革,吉林、黑龙江、湖北、河南、重庆5个省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规格都是正厅(局)级;福建、宁夏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则定为副厅(局)级。吉林、黑龙江省,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行政编制,河南、湖北、福建、宁夏等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则定为事业单位。吉林省、湖北省、河南省、福建省、重庆市,还分别增设或保留了政府采购的职能。(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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