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贸委 财政部 国管局发出政府机构节能行动倡议
国家经贸委 财政部 国管局发出政府机构节能行动倡议
2001年11月2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向全国各级政府机构以及公共财政支持的军队武警、教育、医疗、研究机构等发出政府机构节能行动倡议:
一、充分认识我国的能源形势及节能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资源忧患意识,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把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作为政府机构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二、对政府机构自身的节能潜力,包括建筑、照明、采暖、制冷、办公设备、车辆等用能设施、设备和产品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目标和措施,加强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采购要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能设备或产品,率先全部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低能效设备和产品。
四、新建、扩建和维修改造政府机构办公与业务用房及其他建筑,在节减经费的原则下,要积极采用节能设计,率先采用外保温、多层玻璃等节能技术和新型墙体材料,淘汰实心粘土砖;推广高效电光源、照明灯具、电器附件及调光控制设备;采用节能型供热、空调设备和系统。
五、大力开展废电脑、废电池及各种办公用品耗材的回收利用,推广使用再生纸,及时淘汰报废车辆,推动资源的再生利用和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