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为立国之要
廉洁为立国之要
林利华
古人云:“不受曰廉,不污为洁”。廉洁就是不贪他人利益,不占国家便宜,不谋求个人私利,“心如清水,形如白玉”。奉公,即奉公守法,秉公办事,一切从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出发,不循私情、不计恩怨、不讲亲疏、不谋私利。
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悠悠五千年文明史的民族。翻开历史画页,纵观历史长河,一幕幕烽火战场,一次次江山易主,昨日始皇统六国,转眼秦砖换汉瓦,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岁月无情,盛衰有据,历史是一部教科书,诉说亘古不变的真理: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得民心者得天下。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心向背关系国家治乱和兴衰。清人方宗诚所拟《鄂吏约》,对吏治清廉极为推崇,该约云:“居官之道,首重清廉,清则能明,廉则能正”。一代明君唐太宗也曾以古人名言“贤者多财损其志,愚人多财生其过”劝诫群臣不可循私舞弊,苟贪财物,以免危及自身,遗害子孙。宋代包拯铁面无私,执法如山,被历代百姓称为“包青天”。他在给皇帝的奏章《乞不用赃吏疏》中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他严厉谴责假借名目,有法不依,“虽有重律,仅同空文,贪猥之徒,殊无畏惮”的现象,提议“今后一应臣僚犯赃抵罪,不从轻贷,并依条施行,纵遇大赦,更不录用,或所犯者轻者,只得授副使上佐”,达到“廉吏知所劝,贪夫知所慎”的目的。历史经验表明:吏治腐败必然丧失民心,反腐倡廉才能取信于民。
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我们前进的步伐会更稳健,更扎实、更快。”为了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为了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党中央在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抓住重点,集中解决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具体就是党员干部要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八个坚持、八个五对”,深刻反映了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性质和宗旨,共产党员“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浩然正气,人民公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高尚情操,这是党中央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观点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治国先治吏,治吏首重倡廉”的重大举措。我们党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几十年的风雨路程,坎坷曲折,波澜壮阔,成就斐然,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今天。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做主,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公务员的行为规范直接反映出执政党的形象。公务员中某些腐败现象的滋长和蔓延,是与党的要求背道而驰的,是对衣食父母的忤逆。
江泽民指出:“历史上的腐败现象,为害最烈的是吏治腐败。由于卖官鬻爵及其带来和助长的其他腐败现象,造成人亡政息、王朝覆灭的例子,在中国封建社会是屡见不鲜的。”今天,社会发展一日千里,改革开放如火如荼,社会需要稳定,百姓呼唤清官。封建社会的清官尚且敢提出对作奸犯科的官吏“不从轻贷”、“依律施行”,我辈更当吸取历史教训,自觉从我做起,竭诚尽智,同一切腐败现象做斗争。后勤干部是政府部门的管家,不仅要坚持优良作风,营造优美环境,创新优质服务,还要学会“穷”当家。出门大张旗鼓、接待大操大办、花钱大手大脚,都应该坚决反对。要按照政策和法规办事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视人民群众的利益至高无尚,如此才能保证党的肌体健康和政权的巩固,才能保证廉洁奉公的正气在公务员队伍中大力弘扬,使党和政府受到人民的拥戴。(作者单位:福建省南平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