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关系 增加职能 统一管理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确定机构改革方案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2-05-02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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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关系 增加职能 统一管理

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确定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保留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政府接待办公室并入机关事务管理局,保留牌子”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改革方案已经确定并进入实施。

    这次机构改革是在2002年3月初开始实施至4月初结束,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不但保留一级局行政编制,为市政府成员单位,同时还增加了接待工作职能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设施、用具的采购工作以及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规划、调整和管理职能。

    按照“三定”方案,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重新核定职能处(室)7个,即办公室、财务处、房屋管理处、车辆管理处、综合服务处、保卫处、人事教育处。机关行政编制36名。这次机构改革机关内设机构减少3个,行政人员编制减少18名。

    最近,福州市组织召开了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公布了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按规定科级职位实行了竞争上岗和轮岗,其中确定人事教育处正副处长和财务处副处长等3个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占科级总数的21.4%;确定对担任处(室)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或重要岗位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在同一职位任职5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实行轮岗,占科级领导总数的50%。与此同时,认真抓好机关人员分流安排工作,坚持带职分流、定向培训、加强企事业单位、优化结构的原则,严格执行离退休制度,积极做好中专以下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选派有专业特长和管理经验的机关工作人员到事业或企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以达到优化组合,调整结构,提高素质的目的。(林型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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