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价格机制 深化后勤改革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2-05-02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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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价格机制 深化后勤改革

●张晓天

  最近,国管局制定、公布了《中央国家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项目收费参考标准》(以下简称《参考标准》)(见本期政策法规栏目)。这个参考标准的制定、公布,标志着机关后勤服务商品化、市场化的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关于深化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深化后勤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建立和完善机关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建立结算制度的实质就是建立后勤服务价格机制。建立价格机制,是后勤服务实现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通过市场供求关系和物价指数的变化,调整和完善机关经费预算标准,规范支出管理,更有效地保障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二是有利于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开放机关后勤服务市场,引入竞争机制,在竞争中提高后勤服务专业化水平;三是有利于推进现有的后勤服务单位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强化独立核算意识,调整服务结构,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机关后勤服务工作,从行业看,其中涉及保洁、保安、设备维护维修、庭院绿化美化等诸多服务内容,都同属于物业管理。建立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价格机制,不仅有利于归并、整合传统的后勤服务项目,与社会服务行业接轨,也有利于从整体上加快建立和完善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

    目前,制定、公布的《参考标准》,是现行国家价格管理的一个辅助形式,也可以说是后勤服务由封闭转为开放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措施。随着后勤服务市场化、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后勤服务将最终由供需双方确定价格,纳入市场调节价。(作者系国管局后勤改革与综合管理司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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