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制度建设 推进机关后勤保障法制化(经验交流)
加强制度建设 推进机关后勤保障法制化
●孟传杰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努力探索后勤改革与发展的新途径。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后勤管理的政策规章,将区级机关后勤管理逐步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推进了后勤保障法制化。
一、制定了自治区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自治区区级机关单位共有74个,由于历史的原因,各部门、各单位办公用房自成体系且苦乐不均。有的厅局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和超标准装修,把闲置房屋对外出租搞本单位福利;有的把国有资产、土地随意开发、对外投资、转让和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也有的厅局条件简陋,办公场所拥挤,个别单位仍由财政拨款租房办公。调整办公用房,牵涉到单位利益,管理难度大,建设成本高。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改变部门所有的管理体制。为此,我们从办公用房管理改革入手,在摸清各单位办公用房现状的情况下,制定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自治区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
二、制定了加强区级机关服务中心建设的制度。
在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中,自治区共批准64个具备条件的厅局成立了机关服务中心,区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运行到了向纵深发展阶段。为了进一步规范各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业务工作,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自治区区级机关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机关服务中心的性质、任务、职责范围和与机关的关系。
三、为切实加强区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定编、购置、使用、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财政开支。我们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机关公务用车改革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自治区区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范围、管理职责、车辆编制核定标准和审批程序以及统一调配、更新、报废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对进一步规范区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为了加快区机关公务车辆管理体制的改革步伐,我们从离退休干部用车改革入手,制定了自治区省级离退休老干部用车管理制度。自治区省部级离退休老干部每人都配有专车,这些车辆每年的费用开支近200万元。一辆车一年最高费用达6.4万余元,财政开支大,极不利于车辆成本费用的的控制和用车服务质量的提高。针对这些弊端,我们依据有关机关后勤服务改革的要求,采取召开座谈会,发问卷调查表,逐个登门征求意见等形式,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自治区省级离退休老干部用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省级离退休老干部用车实行发放交通补助和使用专车两种管理办法,由本人自选一种。选择领取交通补助的,专车由原单位收回,按每人每年2.5万元的标准发放现金。对仍使用专车的,按有关规定严格掌握、总额控制。
四、制定了自治区区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区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由于涉及面广,牵涉利益多,工作较难推进。我们在联合区财政先后三次对各厅局进行清产核资,掌握各单位占用国有资产情况的基础上,制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及配套管理办法。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对区级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营运和保值增值。从目前我局职能配置的总体情况看,国有资产管理是一项核心职能。我区整体国有资产构成中,行政事业性资产占全区总资产的70%,全区行政事业性资产中区级机关占三分之二,所以区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是全区国资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局对区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就是摸清家底、完善制度、健全机构、规范管理、合理调配、统一开发。在先后三次各有侧重的清产核资之后,基本掌握了区级机关现有资产基本使用情况和资产底数。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土地、资产、车辆等专项管理规章。与此同时,我们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区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和“区级机关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吸收各相关业务厅局领导参加。这两个机构旨在进一步加强区级机关国有资产和车辆管理的协调力度,为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规章奠定组织基础。
在房产管理中,省级领导干部住宅修缮管理是个难点,其症结就在于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修缮工作无章可循。为此我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拟定了《自治区省级领导干部住宅维修费用开支管理暂行办法》,对省级领导住宅的维修条件、装修项目、费用标准及审批程序均作了详细规定。并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坚持原则按章办事,把省级领导干部住宅维修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五、制定了自治区对内公务接待工作制度。多年来我们在接待上缺乏标准,导致随意性较大。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新疆社会经济的发展,区外来疆公务人员不断增加。为规范这方面的工作,我们制定了《关于规范自治区对内公务接待工作的意见》。此《意见》对自治区公务接待工作的原则及要求、公务接待的范围、公务接待生活安排及标准、公务接待费用的核审结算、公务接待方案制定及审批等规定明确,促使公务接待标准统一、效率提高、服务改善。(作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