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在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 (摘要)(卷首语)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3-09-30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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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在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 (摘要)

  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 8 月 15 日至 16 日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会上发 表重要讲话指出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战略高度 ,从坚持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战略高度 ,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 ,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和 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 ,切实加强对再就业工作的领导 ,坚决落实中央关于促进再就业 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 ,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开拓创新 ,扎实工作 ,不断取得再就业工作的新成 绩。
    胡锦涛指出 ,中央关于再就业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政策措施已经明确 ,关键是要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 ,以落实再就业政策为主线 ,以强化再就业服务为手段 ,以加 大资金投入为保障 ,以帮助困难人员就业为重点 ,继续把再就业工作抓紧抓实 ,切实抓出成效。要集中 力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 ,大力开发就业岗位。要坚持把抓好发展作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的根本途径 ,确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并举的发展战略 ,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就业增长点 ,大力发展吸 纳劳动力容量大的产业和企业 ,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 ,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 展和就业岗位增加的目标。第二 ,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要全面落实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 再就业的政策 ,充分运用税收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等项政策 ,根据需求发展各类服务性企业 ,开辟一批 面向社区的服务网点和实体 ,更多地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全面落实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 业、合伙经营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把减免税费和小额贷款政策落实到位。全面落实鼓励国有企业挖掘内 部潜力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全面落实对有特殊困难人员实行再就业援助的政策。第三 ,增加再 就业资金投入。充分运用财政、税收、信贷等手段 ,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 ,增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 援助。各地要切实调整支出结构 ,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的再就业资金 ,并逐步形成再就业资金的 制度性安排。第四 ,强化再就业技能培训。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把增强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作为一 项战略任务来抓 ,推动培训模式和工作机制的创新 ,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再就业培训。大力推 广一些城市将创业培训与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税费减免、后续扶持相结合 ,为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提供一 条龙服务的经验。第五 ,进一步搞好再就业服务。大力改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设施和手段 ,进一 步探索和完善再就业服务的运行机制 ,实现再就业服务体系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 ,尽可能为下岗 失业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第六 ,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在全社会加强就业观念教育 ,摒弃 只有正规就业或端“铁饭碗”才算就业的传统观念 ,树立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等灵活形式工作 也是就业的观念 ,树立职业平等和劳动光荣的观念。第七 ,落实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继续做好下 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进一步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 工作。胡锦涛说 ,解决好就业和再就业问题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 ,要着眼长远 ,创新思路 ,积极探索符 合我国国情的就业发展战略: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更加 突出的位置;大力提高经济竞争力 ,注重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和企业;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采取多 种方式分流富余人员;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 ,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创业和就业能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 通过扩大国际交换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优势。 (摘自 2003 年 8 月 17 日人民日报)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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