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阳光工程”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5-01-08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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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阳光工程”
——记河北省省直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00年7月,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机构由省财政厅划转至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几年来,采购服务中心坚持抓队伍、抓制度、抓规范、抓服务,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共组织各种形式的采购活动1000多次,完成采购额9亿多元,节约资金1亿多元。参与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的供应商1800余家,采购物品种类上千个。《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财经报》、《河北日报》等新闻媒体也多次对中心的工作给予了肯定。
    一、健全、完善内部监督运行机制,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廉洁、高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本着运行顺畅、相互制衡的原则,合理设置内部机构,中心内设综合信息部、采购一部、采购二部、监督部四个职能部。综合信息部主要负责政府采购要求的受理和供应商的资格审核;采购一、二部按照采购类别分别负责标书的制作及评标过程的组织;监督部主要负责评标过程监督、政府采购合同监督、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投诉处理、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为监督。完全实现了经办采购的人员与负责采购合同审核、验收人员职责权限的相互分离。每项采购活动都由四个部分别承担不同阶段的任务。在不断提高采购效率的同时,既明确了各部的任务,又明晰了各部的责任,形成了环环相扣,互相制约的内部监督机制,避免了一个部或一个人操纵政府采购的行为,杜绝了暗箱操作。
    二、着重制度建设,为规范采购活动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建设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和灵魂。中心先后制定了22项制度,印制了《河北省省直政府采购制度汇编》,形成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采购行为的机制。这些制度明确了采购程序,界定了中心、采购单位及供应商的权利和责任,既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又具有可操作性,为我省省直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在投标时,技术标不保留投标商的任何印记,评委对编号后的技术标文件进行评审且所有采购项目都不设标底。
    二是实行了招标文件专家论证制度。在每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标前,中心都组织政府采购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论证后的招标文件经采购单位和采购办同意后,正式向投标商发售。避免了因招标文件不规范而造成的不公平竞争。
    三是坚持信息公开。凡是能公开的信息如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等内容均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公共支出与采购》等财政部或我省政府采购办公室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发布;所有投标商的报价均现场公布;投标商的技术得分和商务得分在评标结束后均现场公布。
    四是公平、公正对待每一家供应商。坚持按统一标准审核供应商资格;评委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专家组成,采购中心人员不担任评委,只负责评标过程的组织活动,中标结果由评委会确定。参评专家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办工作人员于开标当日从采购办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选出,且参加过该项目论证的专家不能再担任该项目的评委。
    五是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通过设立隔离评标室及语音传输(变声)系统,避免了专家在质询过程中与投标公司见面,将人为影响中标结果的因素降至最低。
    四、强化外部监督,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中心主动邀请监察部门、财政部门、采购单位、公证部门及供应商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形成了良好的外部监督环境。主要是做到了“五个坚持”,即坚持政府采购文件制作过程中的采购单位监督、采购办的审查备案及发售前的政府采购专家论证制度;坚持评标专家的现场随机抽取;坚持开标和评标过程中监察厅、公证部门及采购办的现场监督;坚持供应商资格审查的统一标准;坚持供应商举报与投诉的依法、及时、公正处理。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采购中心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团结、求实的领导班子是实现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发展的保证。班子成员既分工明晰,又互相协作,优势互补,使采购中心成为一个富有凝聚力、向心力、坚强团结的战斗集体。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增强采购中心人员的服务意识。中心以“服务、敬业、效率”为核心,发扬勤奋拼博,求真务实,团结互助精神,在切实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的同时,明确责任,实行流程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坚持制度约束和思想教育并重,实行反腐倡廉目标责任制,建立领导带头,分工负责的政府采购廉政制度,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中心先后制定了《河北省省直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廉政守则》、《河北省省直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纪追究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规范了中心人员行为。
    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切实提高中心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组织大家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中心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其次,对员工进行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及基本操作技能强化培训,并进行考核;此外还聘请省内知名院校及招标方面的专家对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剖析、讲解、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通过上述几种形式的培训,切实提高了中心全体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

(河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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