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长”应注重强化四种能力
方 韬
党组书记作为党组班子的“班长”,在党组民主集中制中负有重大责任。因此,新形势下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党组书记应注重强化以下四种能力。
一、把关定向的能力。一是要有敏锐的政治鉴别能力,确保方向正确。要善于从政治上、全局上观察和分析问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提出正确的主见和主张,确保党组决策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机关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二是要有较好的核心凝聚力,确保方向一致。要在思想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领“一班人”沿着正确的方向,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三是要有坚定的原则性,确保方向不变。要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怕得罪人,敢于批评错误思想,坚持真理,坚持原则,保持共产党人的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二、组织协调的能力。党组书记的协调作用主要体现在对上协调、对下协调和对外协调等各个层面。但最经常、最大量和最直接的是对班子内部的协调,应着重把握以下三种方法:一是制度规范法。党组书记要善于用制度管人管事,通过制定党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健全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强化班子成员的制度意识和党纪观念, 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制度的约束。二是目标凝聚法。就是用党组的共同目标去凝聚班子成员、协调内外关系,所以党组书记要特别注重发挥目标的导向功能。一方面要用集体智慧确立和制定单位建设的总体目标;另一方面要用总体目标协调班子成员的个体行为,用总体目标所产生的向心力来凝聚人心。三是交流沟通法。通过交流沟通,能消除不平衡心理,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达到感情上的和谐、心理上的相容、工作上的共识。
三、民主决策的能力。党组班子在重大问题上能否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是检验“班长”贯彻民主集中制、提高驾驭全局能力的关键。因此,党组书记在工作决策中既要善于发扬民主,又要善于正确集中,要全面锤炼自己多谋善断的决策能力。一是要有预见性。书记要有很强的预见性,通过对单位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发展趋势进行研究预测,从单位建设的规律上把握发展方向,从而对决策目标作出正确的判断,及时把自己成熟的意见提到党组的决策议程上。二是要有民主性。为了保证党组决策的正确,书记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在决策过程中,书记既要高人一筹,又不要高人一等;要以良好的民主作风及谦和的态度,引导大家广开言路,达成共识。三是要有可行性。为了提高党组决策的可行性,书记应着重把握好三点:一是适时。要顺应时势,既不过于超前,也不延误迟缓;既要立足当前,又要考虑长远;还要随机应变,适时调整。二是适情。要立足现实,合乎实际,吃透上情,摸准下情,找准结合点。三是适度。要合乎情理,恰如其分,既不超越主客观条件和干部职工的觉悟程度,又要充分考虑到各种不利因素,保证决策落实的可行性。
四、率先垂范的能力。一是带头遵守制度。在领导工作和班子自身建设中,要模范地遵守制度规定,处处按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办事,不以个人独断取代集体领导,不超越制度规定搞特殊。二是带头执行决议。党组集体作出的决议,书记要自觉地不折不扣地执行,特别是当自己的意见被多数人否决后,更要积极主动地按多数人的意见办事。三是带头讲团结。书记要在增进党组班子团结上当模范、做表率,做到爱才不护才,掌权不专权,纳言不偏信,宽容不纵容。对于班子成员,要敢于和善于授权,使其有职、有权、有责,工作中互相支持不争权,互相尊重不刁难,互相配合不拆台;要搞群言堂,不搞“一言堂”,既听顺耳之言,更听逆耳之音;要允许在工作创新中犯错误,对于部署的过失,不苛求指责,不推卸责任,要勇于承担领导责任,主动开展自我批评,要在宽松和谐的气氛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增进团结。
(作者: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