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 抓好落实
认真做好中央单位土地管理工作
——在中央单位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7-01-23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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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管局局长  焦焕成

20061030

 

    这次会议,主要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总结近年来中央和国家机关用地管理工作成绩和经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央和国家机关及中央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任务。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和战略目标。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面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紧密联系中央单位土地管理工作的实际,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六中全会精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近年来,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全面发展,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一系列加强土地管理、完善宏观调控的重大决策。中央单位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土地管理体制,开展了土地调查登记工作,加强了土地管理制度建设,认真做好建设用地规划,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利用和处置行为,提高了土地管理水平,促进了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但是,当前中央单位土地管理工作还存在管理机制不健全、用地结构不合理、资源分配不均、基础工作薄弱、布局分散、利用粗放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930,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的任务、措施和要求。

    刚才,寻寰中、许士平同志分别通报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直机关用地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国土资源部贠小苏副部长、北京市政府陈刚副市长在讲话中对支持中央单位加强和改进用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做好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严格土地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把实施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通过把好土地“闸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优化经济结构。在京中央单位地位重要,环境特殊,影响面广。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的土地管理工作,对于落实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北京市的土地调控政策,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对于加强中央单位的自身建设,保障中央单位的正常运转,促进首都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和改进用地管理工作,是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的根本措施。当前,中央单位用地需求总量很大,建设用地十分紧缺。由于北京城区土地开发利用空间十分有限,在四环路以内已难以找到适合中央单位的新增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在目前的交通条件下,依靠在远郊区增加土地供应的办法来解决中央单位的用地需求,还有许多实际困难。为了缓解中央单位土地供需矛盾,我们首先要通过加强和改进用地管理,挖掘现有土地潜力,解决管理松懈、布局分散、利用粗放等问题,整合资源,统筹规划,规范利用,盘活用好现有土地。同时,要积极争取北京市政府的支持,在编制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时,考虑中央单位的新增建设用地。

    (二)加强和改进用地管理工作,是保障中央单位正常运转的现实需要。土地是保障中央单位正常运转的重要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土地,事关中央单位的事业发展。但是,由于中央单位土地管理工作受到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监管不严、方式滞后等因素的制约,造成土地资产流失的问题时有发生,损害土地资产权益的问题也难以杜绝,对中央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产生了不良影响。因此,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管理的主体、职责和范围,提高土地资产管理和使用效益,是保障中央单位正常运转的现实需要。

    (三)加强和改进用地管理工作,是创建节约型机关、节约型企业的迫切要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中央单位要带头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土地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也是保障中央单位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资源。加强和改进用地管理工作,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是中央单位加强自身建设,创建节约型机关、节约型企业的迫切要求。为此,我们要大力推进用地管理创新,改进土地利用方式,鼓励和支持建设节能省地型办公用房和职工住宅,严格控制新增土地利用项目,带头做好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工作。

    二、认真抓好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的意见》,从加强用地归口管理、全面开展用地调查和登记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建设用地规划、严格土地利用处置管理、完善用地管理制度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的任务、措施和要求。中央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切实抓好落实。

    (一)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归口管理。建立健全以量化管理为基础、规划管理为龙头、权属管理为核心,统一政策、统筹规划、配置科学、利用高效、处置规范的中央单位用地管理体制,是贯彻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根本举措。1995年以来,中央单位虽然不断加强了用地管理工作,但是,用地结构不合理、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为此,要进一步健全中央单位土地管理体制和机制,强化土地使用权的归口管理。一是要明确管理权限和职责。土地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和土地占有、使用单位要明确职能,分清责任,加强管理和监督,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部门要依照各自的管理范围、权限和职责,加强本系统中央单位土地使用权的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建设用地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严格监管土地的利用、调整与处置工作。二是要实行分类管理。要针对行政、企事业单位土地的不同性质、用途、来源、用地区域等要素,分类制定管理制度和办法。对中央企业,要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在土地的获取、利用、调整和处置等方面,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中央单位京外用地,要在土地普查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范围和责任,做到权责明确、统分结合。

    (二)狠抓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做好土地的调查、统计、登记工作,是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中央单位在这些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工作难度较大,从总体上看,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抓好基础工作。一是要加强用地调查统计。积极开展中央单位用地资源普查,全面掌握用地的数量、规模、结构和分布,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真正摸清底数。二是要加快土地权属登记。要在北京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建立中央单位内部预登记制度。在此基础上,加快中央单位用地法定登记发证工作,力争在2007年完成这项任务。三是要尽快完善配套制度办法。结合中央单位实际,尽快制定中央单位用地登记、规划管理、土地利用和处置等配套办法,切实把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四是要大力推进管理信息化。要借助现代信息管理手段,抓紧建立中央单位用地管理信息库,完善中央单位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整合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用地管理信息的资源共享,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加强统筹规划,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中央单位事业发展的用地需求,是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的根本目的。长期以来,由于对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央单位土地选址分散、重复建设、土地利用粗放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为此,要切实加强对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推进中央单位节约和集约用地。一是要加强用地规划管理。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强与北京市政府的沟通合作,建立健全用地规划工作协调机制,加快编制中央单位建设用地规划,促进中央单位用地合理布局。对符合规划,适于办公、居住的土地,尽可能调配给中央单位使用。二是要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严格土地利用审批,从严控制楼堂馆所的建设,促进节能省地型办公用房和职工住宅建设。对于职工住宅,要控制户型标准,提高容积率;对于办公和业务用房,要防止贪大求全、追求豪华高档。要加快整合中央单位存量土地资源,通过调整企事业单位的闲置用地、危旧房改造、土地置换等方式,盘活存量用地。三是要加强土地利用监督。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和跟踪反馈机制,定期检查中央单位土地使用情况,跟踪已审批土地的建设进度。

    (四)规范土地处置,调整收入分配。中央单位用地绝大部分是国家划拨用地。近年来,随着土地市场价值不断显现,有些单位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转移或变相转移土地使用权,隐藏处置收入,造成土地资产的直接或间接流失。为此,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建立管理科学、运转高效、处置规范、分配合理的土地资产运营机制,规范中央单位土地处置行为,加强收入监管。一是要完善处置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土地处置的相关办法,完善土地处置工作流程。二是要加强处置监管。符合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的,要入市公开交易;变更土地用途、转移土地使用权的,须经归口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土地抵押贷款、拆迁置换的,须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三是要规范收益管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等所获的收入和占地补偿,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上缴国库,并根据有关规定,专项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周转房、中央单位办公和业务用房的购建以及其他建设用地的收购、储备和整理。

    三、切实加强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涉及利益调整,影响面广。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加强协调,严肃纪律,把《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正确分析和准确把握中央单位土地资源面临的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意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上来。要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管好用好土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把《意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贯彻好、落实好。

    (二)完善机制,加强协调。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建立和完善加强用地管理的协调合作机制。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探索改进用地管理的政策措施,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为中央单位服好务。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要支持和配合管理部门的工作,完善制度体系,强化政策调控和监督管理。北京市有关部门也要加强与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土地登记、纠纷调处、征地拆迁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工作便利,为在京中央单位解决实际困难。中央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要求,自觉遵守管理规定,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和北京市的工作。

    (三)严肃纪律,防止腐败。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大了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处理了一些责任人员。中央单位虽然没有发生类似事件,但并不能因此放松警惕。在京中央单位的土地多数位置较好、价值较高,容易成为侵蚀的目标,滋生腐败问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严肃纪律,严格要求。管理部门要按照《意见》的要求,严格土地利用的监督和管理,合理设置工作流程,科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加强管理队伍的廉政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机制,防止发生腐败行为。各部门、各单位的土地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增强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廉洁自律、依法管理。

    同志们,做好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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