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单位召开土地管理工作会议
部署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7-01-23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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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讯  1030,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召开中央单位土地管理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总结中央单位用地管理的成绩和经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用地管理工作任务。会议由中直管理局局长张建平主持,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管局局长焦焕成讲话(全文另登)。

    中央办公厅副主任樊士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庆喜、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孙怀山出席会议。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北京市副市长陈刚就配合中央单位做好土地管理工作讲了话。国管局副局长寻寰中、中直管理局副局长许士平分别介绍了中央和国家机关用地管理工作情况,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用地管理工作的措施。

    会议认为,近年来,中央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的政策,大力开展土地调查登记,努力做好建设用地规划,积极规范土地利用处置,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了中央单位在京用地归口管理体制,提高了土地管理水平,促进了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会议指出,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对于落实国家的土地调控政策,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障中央单位正常运转,促进首都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央单位要认真落实《意见》要求,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会议要求,中央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用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完善制度,严肃纪律,认真落实《意见》中的各项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在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十分重要的会议。我们要对中央单位土地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和协调;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沟通机制,增强节约使用土地意识,严格依法管理中央单位用地工作。北京市副市长陈刚说,北京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的意见》,要加强协调,提高效率,全力做好为中央单位的服务保障工作。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寻寰中强调,中央单位用地是中央政府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单位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意见》的印发,对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中央单位要按照《意见》要求切实做好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中直管理局常务副局长许士平指出,我们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和“统一管理、整体规划、集约利用、合理配置”的原则,切实加强中直机关用地管理工作。

    会议由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召开,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北京市政府的主管领导出席了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600余名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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