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实际 注重实效 真抓实干
——福建省直单位不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
陈绍练
温家宝总理对机关资源节约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后,福建省政府机关管理局向省直各单位发出《关于加强省直机关资源节约工作的通知》,对省直机关资源节约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直单位把资源节约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不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
明确目标任务 提高思想认识
建设节约型机关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核心领域和重点内容。建设节约型机关,关键是机关工作人员要树立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省直单位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艰苦奋斗教育,倡导厉行节约、善用资源、珍惜民力,反对不计成本、大手大脚、随意浪费,纠正比排场、摆阔气、大挥霍的行为,在机关形成了“人人讲节俭、事事讲节约”的良好风尚。
健全管理制度 落实工作责任
制度是带有根本性和全局性的约束作用,在无形中矫正人们的行为。显然,在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过程中,既要发挥人的节约自觉性,又要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特别是健全管理制度,在规范人们的行为中是必不可少的。省直单位结合部门实际,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新途径、新办法。省民政厅制定了《机关车辆管理规定》、《行政经费管理规定》、《办公大楼管理规定》等,对车辆使用、故障维修、公用经费等进行了规范管理,尤其是对接待经费采取先审批后接待,差旅费采用“五定单”先批后出差,从制度保障上,为建设节约型机关提供有力支撑。省侨办在制度和纪律方面,从经费管理入手,重新修订和完善《财务管理规定》,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预算审批制度、审查会签制度和重大开支项目主任办公会议决定制度等,对机关节约工作做出明确规定,真正使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为了促进各项资源节约制度的落实,省直单位把资源节约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之中,作为干部职工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对节约活动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扬,[JP+1]对各种浪费现象限期改正,对存在严重浪费情况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省海洋与渔业局制定了建设节约型机关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责任,与相应的监督和奖惩机制相配套,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同抓、办公室牵头抓的工作格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把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与创建“机关效能建设”、“文明单位”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出台《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实施意见》,将创建活动纳入各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中,强化资源节约责任制,以创建促管理。
抓住关键环节 实施技术改造
机关用能设备设施种类多,涉及领域多、单位多、类型多和层次多。省法院、省国资委、省交通厅等单位提出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节能工作的重点放在能耗多、影响大的关键环节。一是节约用电。规定办公场所合理设置空调温度,要求夏天不低于26度,冬天不高于20度,春秋正常天气不开空调,无人时不开空调,使用空调时不开窗,下班前半个小时关掉空调。在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安装延时开关或感应开关,防止“长明灯”现象。要求离开办公室随手关灯,下班关掉打印机、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设备电源,降低待机能耗。二是节约用水。要求各部门使用自动感应水龙头或自动节水阀,单位内部绿地和景观环境用水使用雨水或者再生水,减少使用城市用水,并采用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三是节约办公用品。日常工作需要的笔、复印纸、办公纸、信封等,一律由各个处(室)填写领用单,向办公室领用,要求做到专人专管。四是节约办公电话费用。要求不用电话聊天,能用内线联系工作的不用外线电话,严禁利用办公电话拨打各种声讯台。五是节约公车用油。科学安排车辆任务,能不用车辆尽量不用,能合并用车的尽量合并用车。车辆加油一律实行IC卡冲值制度,并开展节油竞赛活动,鼓励节油创新。
机关单位耗能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节能技术利用少。有些机关单位的建筑建造年代较早,建造时几乎没有考虑如何节能,其设计本身也与节能要求相去甚远,从而造成能源浪费。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在我省实施以来,省直单位把好建筑设计关,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机构建筑设计、施工、调节、运行、维护各阶段节能跟踪体系。省建设厅针对设计、施工和建设等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多次组织建筑节能技术咨询专家组成员进行分析研讨,已形成“掌握原则”和《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报审表》。为避免建成后进行节能改造造成的资源浪费,对《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之日前已签订设计合同但尚未开工的工程,鼓励按照节能设计标准要求重新设计。省国税局聘请节能专业服务机构参与机关节能改造,优化能源管理,积极应用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节能材料,加大新型照明、节能型空调、余热回收利用、建筑保险等节能技术的推广,通过抓好机关节能设备的技术改造和科学应用,大大降低了能源的损耗。
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长效机制
机关在物资采购、使用、管理各个环节存在着浪费现象,很大程度上是管理松懈、监督不力。因此,强化监督检查,是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一环。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通过听情况汇报,查阅有关工作资料,实地察看重点耗能单位,对《节能法》在我省实施以来取得明显成效进行肯定的同时,也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实施精细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制止浪费现象。省直单位对机关内部资源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找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加以整改。省教育厅严格实行建设节约型机关督查制,明确具体承办人员,定期组织巡查,作好检查纪录,并建立各部门电、水、油等资源消耗台账,发现问题要求及时纠正,真正发挥督查的作用。财务、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机关办公经费预算的审核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对铺张行为在审批环节上坚决予以制止,严肃查处各种破坏和浪费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加快建设节约型机关,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体系。省直单位在汇总分析本部门资源消耗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国家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有关规定,制定机关资源节约定额标准和资源节约中长期规划,保证资源节约工作持续、深入地开展。省广播电视局从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程序、标准和规范入手,将节约资源与促进工作相结合,实行严格细致的节约措施,使机关节约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省对外贸易厅实行“三统一”的管理模式,即在财务管理方面,实行统一集中核算,在公务用车方面,实行统一调配使用,在服务保障方面,实行统一规范运行,促使资源节约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不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
(作者单位:福建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