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尺竿头任重道远节能减排成效初显
●本刊评论员
日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本刊全文刊登),这是全面贯彻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加快建设节约型政府机关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央国家机关积极落实《通知》的各项任务要求,带头抓好节能减排工作,不仅有利于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而且对引导和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降低能耗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对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政府机关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要求各级政府机关充分认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率先垂范、先行一步,带头厉行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真正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005年以来,国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节能规划,明确节能目标,完善制度规范,加大工作力度。先后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政府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具体实施步骤,节能制度不断完善;大力推广低成本、无成本节能管理,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和照明系统的节能改造、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能耗统计、公务车辆节油管理,各部门能源使用效率大大提高;开展了一系列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举办了“政府机构节能与节约型社会建设”高层论坛,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普遍增强;最近,又通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2003 —2005年度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切实加强对政府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监督。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迅速行动,广大干部职工热情参与,节能减排工作成效初显。据统计,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建筑用电量与2005年持平,人均用电量降低12.6%,人均用水量降低19.15%,人均总能耗费用降低203元,扣除消费指数上涨因素影响,实际降低率为5.81%。
面对“十一五”时期政府机构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节约型政府机关建设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务必夯实基础,突出重点,把节能减排工作抓紧抓实。
节能减排,转变观念是前提。要在政府机关倡导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节约文明。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和意识,从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开始,日积月累,聚沙成塔;要从小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自觉成为节能减排和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宣传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节能减排,制度标准是保障。要逐步建立健全政府机关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加快制定政府机关节能的法律性文件,制定人均能耗定额标准,完善鼓励能源节约消费的财政激励政策,建立健全空调系统、锅炉系统等运行规范,实现节能减排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节能减排,量化管理是基础。认真抓好能源计量和统计,不仅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加强机关能源的量化管理,加快建立机关能源管理的“铁账本”、“铁算盘”,做到数据清楚,精打细算,严格把关,防止大手大脚和“跑、冒、滴、漏”,实现合理用能、精细用能、科学用能。
节能减排,狠抓落实是关键。《通知》明确提出,到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实现在2005年基础上节电20%,合5600万度,折合15.5吨标准煤,减少4.1万吨CO2排放量;食堂节气20-30%;节水20%,104万吨,减少污水排放104万吨。实现这个目标,必须下大力气,花真功夫。要加快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办公楼空调系统、锅炉系统节能改造,全面开展食堂燃气灶具节气改造,开展办公区和住宅区供热计量改造,加快淘汰高耗能设备,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年、攻坚年。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务必率先垂范,加大力度,狠抓落实,以节能减排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