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物业公司贯彻《劳动合同法》
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8-09-26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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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委机械机关服务中心所属同心物业公司根据中心《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劳动合同法。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北京市劳动局的要求,全部完成了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与此同时,加强了规章制度的建设,每个人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都以书面的形式对单位规章制度予以确认,并建立了外聘农民工的档案。
    二是制定了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方案,细化了《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步骤、方法,依法维护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合同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的方向迈进了一步。同时公司规定,凡今后各部门用工,均由公司实行统一招聘,尽量用纳入保险体系的下岗人员、“4050”人员、家庭零就业人员,这既解决单位用工问题,还可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三是加强了对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管理,成立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的贯彻《劳动合同法》工作领导小组,对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和梳理,依据《劳动合同法》修改和完善单位的用工规章制度。
    四是积极应对和解决《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产生的问题,如:如何使企业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何体现企业用工自主权、薪酬权;如何既不打破“铁饭碗”又能提高工作效率;如何统一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等待遇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认识,逐步解决。
                                                                                (贾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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