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用好住房资金努力打造“安全中心、服务中心、放心中心”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8-09-27 09:53
关闭本页 打印

【 字体:

    建设“安全中心、服务中心、放心中心”,是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管局局长、党组书记焦焕成对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的任务和要求。他们以促进中央国家机关广大职工居住条件的改善为目标,以保证资金安全为核心,以推进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和严格管理为保障,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各项工作的标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管理,不断提升管理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目前,该中心承担着中央国家机关5000多家单位、68万多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和维修基金、住房补贴等4项住房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和核算等项工作,并为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建设和职工住房消费提供贷款资金支持,责任大、任务重。对此,该中心坚持把不断提高各项住房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支持广大职工改善居住条件作为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根本目标,统筹兼顾、全面考虑、注重实际,认真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严格审核和下达各单位申报的年度售房款及维修基金使用计划与额度,切实管好用好各项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是中央国家机关广大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主要用于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等住房消费。至今,住房公积金制度仍是我国唯一的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自中央国家机关建立和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该中心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大催建催缴力度,力求应建尽建、应缴尽缴,积金规模日益扩大。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通过提取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为近7万户职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支持,为解决广大职工买得起房、住得上房的问题,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性效用。近日,在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为支持灾区灾民克服困难,重建家园,该中心及时按照北京地区的统一规定,允许重灾区在京职工及其配偶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对参加抗震救灾的工作人员,由此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法正常还款,出现贷款逾期的,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不良信用记录。这高度体现了在住房公积金使用中,严格政策规定与讲求实际效用相结合,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相统一。
    2006年,在该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国管局与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财政部、建设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使用方向的意见,扩大了售房款使用范围,可以用于中央国家机关1984年之前集中建设的旧住宅区的环境整治,配合做好北京2008年奥运会前的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售房款的使用效益。这是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对售房款使用方向进行的一次具有意义的重要调整。
   

着力提高服务效能


    温家宝总理对国管局做出了“管理、保障、服务。廉洁、务实、高效。贯彻始终,蔚成风气”的重要批示,指明了机关事务工作的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管理是基础,保障是目标,服务是核心。今年4月,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视察国管局工作时强调,要抓好为干部职工服务,在机关事务工作中体现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该中心作为国管局直属单位,作为中央国家机关服务窗口基层单位,十分注重在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该中心在北京地区率先开办了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即可以经过委托约定,由经办业务的受委托银行定期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其还贷储蓄账户用于归还贷款本息,扩大提取范围、简化提取方式、增加提取次数,实现了“一次审批、多次提取、自动入卡”,得到了广大服务对象的广泛好评。
    2005年以来,该中心在学习借鉴多家商业银行和一些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先进管理理念和成功经验,以及深入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确立了“中心主体、银行前台,中心核算、银行结算”的间接直收管理运行模式,并开发建设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2007年4月始,该系统的各子系统和模块已陆续投入运行。这一系统的建成和使用,逐步强化了该中心在管理、核算、服务、信息等方面的主体地位,实现对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实时监控。特别是有效改变了原来由于业务数据信息滞后,不能及时反映各项资金收支活动,加大了资金监管与风险防范难度,以及会计核算水平和财务管理得不到提高等问题。同时,该中心大力推广使用系统单位版软件,为缴存单位办理、查询相关业务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截至目前,已有全国各地近20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业务和管理人员前来该中心参观考察这一系统的运行使用情况,学习交流业务工作管理和经验。
    2007年9月,该中心开办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直接受理业务,即除了仍由受委托银行负责贷款放款业务外,其他环节的业务都由该中心直接受理、办理,并通过加强网上业务应用和电子化审核审批等措施,修改完善业务操作规程,不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实现了在加强贷款审核审批、防范业务风险的同时,将正常情况下的贷款办理周期缩短到15个工作日之内,有效改善了长期存在的贷款办理时间过长的问题。同时,为满足职工购房资金不足的实际需求,该中心积极按照北京地区的统一规定,提高贷款单笔最高额度(60万元),并实行自由还款方式,合理降低借款人的费用负担,以及通过短信通知贷款审批结果和督促还款信息等,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多年来,该中心还坚持为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和职工提供上门服务。为购买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的职工宣讲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供咨询服务,有时还现场集中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发放宣传材料,加强对各项住房资金政策制度和相关业务的宣传。两年前,该中心就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使用审批、售房款使用审批等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在国管局政务外网、该中心对外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方便各单位和职工办事,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促进服务工作的持续改进、完善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今年,该中心由专人专职负责对外业务咨询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业务咨询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目前,该中心按照国管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进一步增强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切实维护广大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坚持加强基础建设


    该中心坚持加强基础建设,各项住房资金政策制度从无到有,各项业务工作由简单到规范,人员队伍由人力不足到不断壮大,为各项住房资金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及时制定和完善各项住房资金政策规定,简化和完善业务操作规程,不断增强政策规定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业务流程的可操作性、合理性。在出台政策制度时,一般还通过召开业务工作会议、举办调研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2007年以来,该中心积极探索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协作组制度,即按照单位隶属系统结合受委托银行业务经办网点,定期召集协作组成员单位,共同讨论研究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或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该中心切实做好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工作。
    合理设置和调整内设机构及其职能配备,夯实组织控制基础,加强内控制度机制建设,确保各项资金安全。制定和修订了资金监管办法、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办法、法律事务管理办法、中介机构服务选用监管办法等近50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各项资金和业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权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全体人员的工作行为和职业操守,建立了较为严格的内部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同时,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团队文化建设,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守法廉洁、作风优良、运转高效的管理人员队伍。
    在新形势新任务下,该中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节俭意识、廉洁意识和改革意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坚决管好用好各项住房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全力完成好各项任务,让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安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