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在节能工作中应处理好六种关系
党政机关节能,是全社会节能减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社会有着重要的影响和示范作用。在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党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把节能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要做好党政机关节能工作,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六种关系:
党的中心工作与机关节能的关系
资源节约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有好又快发展,必须落实资源节约这个基本国策。机关节能工作是全社会资源节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的中心工作之一。从这一意义上讲,机关节能工作本质上与党的中心工作的大主题一致,抓好机关节能工作十分重要。当前,我市正大力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做好党政机关的节能工作,对我市建设“两型”社会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我市现有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200余家,机关节能工作做得如何,对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各机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将节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宣传、同检查、同落实。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确保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总体目标与重点突破的关系
鄂州市“十一五”末机关节能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2005年为基数,实现节电20%、节水20%,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0%。目前形势十分严峻,任务非常艰巨,要按期完成总体工作目标,必须把握几个重点突破口。一是节约用电。机关用电占机关能耗的比重较大,节约用电、控制电耗已成为做好机关节能工作的重点,要下大力气抓好节电工作。要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提倡自然采光办公,养成人走灯灭的好习惯。提高电梯运行效率,提倡上下楼三层以内走楼梯。加强空调运行管理,落实空调温控规定,合理设置办公区域空调温度;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二是节约用水。要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用水浪费的问题,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要自觉养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用水后随手关闭水龙头,避免长流水现象。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改造和使用节水设备,大力推行水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减少自来水消耗。三是节约用油。目前,机关公务用车存在数量规模大、使用效率低、能耗高等问题。降低油耗,必须在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和改革上有所突破。要完善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加强日常管理。要积极推广使用国产、小排量、经济型轿车。在公务活动中,提倡集中乘车,科学调度,非工作日车辆实行集中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同时,要推行单车核算制度,实行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三个定点”,切实降低运行成本。近期,我们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要求,对全市机关公务用车每周停开一天作出了具体安排,并对全市老干部用车进行了货币化改革,有力地控制了油耗,取得了初步的效果。
典型示范与全面推进的关系
党政机关在节能工作中具有特殊的位置,发挥着特殊的作用。一个执政为民的政府,同样应该是一个俭朴的政府、节约的政府。党政机关作为节能工作的倡议者、领导者,更应该成为先行者,为全社会的节能减排做出表率。在全面推进机关节能工作中,要结合机关实际情况,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单位、典型建筑和关键用能设备进行节能试点,通过加强全过程监控、实施节能改造、改进节能运行管理、推广节能新技术等办法,创建节能示范先进单位。鄂州市要经过2—3年的努力,创建20—30个机关节能示范先进单位,形成示范群体,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发挥典型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机关节能工作,使党政机关成为全社会节能减排的先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