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多措并举严格落实
《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9-07-20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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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国家机关多措并举,严格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努力实现中央国家机关200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降低10%、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和电、油、水消耗指标比上年降低5%的目标。
    一、严格差旅会议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
   (一)大力压缩出差次数、人数和天数。充分使用网络、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现代化手段办公。取消一般性的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公务外出活动。确需出差的,应严格审批并认真执行《中央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主动按规定和标准向接待单位交纳费用,不得向地方及其他单位转嫁费用。
   (二)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地点、时间和规模。充分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开会。除观摩会等确需现场召开的会议外,不到京外和旅游风景区开会。同城会议代表不住会。无外地代表的会议原则上在机关内部召开,不在外安排就餐和住宿。一般性工作会议不摆放花卉,不安排“茶歇”。要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标准,会议费报销时须附内部或定点饭店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
   (三)严格公务接待管理,改进接待方式。各部门、各单位要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并严格控制接待范围,确需接待的,应尽量安排在机关食堂,严格按标准实行工作餐,尽量减少陪餐人员。公务接待一般供应家常菜,工作日午间不饮酒,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旅游项目。严禁各部门、各单位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接受地方部门、单位的公款宴请。
    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严格公务用车配备更新。2009年,除新任和外地调京的部级干部配备工作用车及“黄标车”更新外,其他公务用车一般不予配备更新。严格执行车辆配备更新标准,带头使用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新购车辆自主品牌率应当达到50%。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从严核定车辆编制,进一步压缩车辆规模。
   (二)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认真执行公务用车油耗和运行费用统计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百公里耗油定额标准,实行单车核算制度,加大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车辆维修保养,延长使用期限。
    三、严格办公用房管理
   (一)暂停审批新建办公用房。2010年底前,停止审批新建办公用房及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和场所;已批准立项的项目,要认真做好前期工作,严格执行新建办公用房综合造价不超过4000元/平方米(不含土地有关费用及市政配套建设费)建设标准;在建项目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不得突破总投资。暂停审批新建办公用房期间,各部门、各单位新增需求应当从存量办公用房中调剂解决。
   (二)严格控制办公用房出租。要认真执行行政办公用房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出租行政办公用房。由于历史原因企事业单位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要逐步进行清理;已对社会出租的行政办公用房,出租收入要严格执行国家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切实降低能源资源消耗
   (一)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要求,制定用能系统操作规范,设置专门的节能管理岗位,建立监督员制度。将节能目标和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定期对节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通报。
   (二)抓好节水节电。2009年底前完成办公区电开水器节能改造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区低效照明产品淘汰工作。加强节水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组织开展卫生洁具、食堂用水设施等节水改造,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办公区公共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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