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加强驻京办事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 尚晓汀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这是我们党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对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驻京办事处的党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重视理论武装,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突出强调,必须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以此为抓手带动党的思想理论建设。近几年来,我们坚持每年对驻京办事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一次集中理论培训,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不移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后,要进一步抓好驻京办事处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武装工作,按照以学习为组织建设的重要特征、以学习为组织活动的重要内容、以学习为提高组织战斗力的重要途径的要求,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要坚持完善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和创新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要高度重视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的政治素质、能力素质、业务素质、管理素质,努力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
二、深入调查研究,把握驻京办事处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各驻京办事处党员人数多、流动性大,党的基层组织非常分散,人员情况复杂,工作性质特殊。要认真分析研究新形势下驻京办事处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驻京办事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特点和规律的准确把握和充分利用。安排工作、布置任务时,一定要从驻京办事处的实际出发,既做出统一的安排部署,又考虑和照顾到派出地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既抓好规定动作的完成,又鼓励自选动作的创新,督促和引导驻京办事处推进符合自身实际、体现实践特色、富有创新精神的党建工作。
三、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驻京办事处党组织类型较多,构成相对复杂,既有机关党组织,也有事业单位党组织,既有企业党组织,也有商会、协会及中介机构党组织,在事业单位党组织中既有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党组织,也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党组织。不同类型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功能、任务、活动方式差异性很大,即使是同一类型党组织也有所不同。因此,要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的要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分类指导,在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过程中正确处理好总体要求与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针对性与普遍性的统一,避免搞一刀切。要在党组织建设工作基本标准上提出不同要求,在党组织建设工作着力点上各有侧重,在党组织建设的方式方法上体现灵活多样,不断深化党组织建设工作分类考评活动。近期,驻京办事处管理司党委要结合驻京办事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不同特点,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分类指导的意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细化工作方案,完善考评体系,努力提高驻京办事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
四、做好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流动党员管理。要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的要求,针对驻京办事处流动党员管理面临的工作难点和流动党员队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驻京办事处流动党员的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各驻京办事处积极研究和探索统一要求、分级负责的流动党员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驻京办事处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要加强与派出地及北京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流动党员动态管理体制机制,丰富和创新加强、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的方法和途径,逐步确立由省级驻京办事处负责本地区在京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的工作格局,使党员不管流动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享有党员权利,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作者:国管局党组成员、驻京办事处管理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