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在机关事务工作中落实党的建设的新要求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9-12-09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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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 翔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学习贯彻《决定》精神,在机关事务工作中落实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机关事务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一、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在机关工作中落实党建要求的自觉性。《决定》从中国共产党领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伟大胜利的实践,从世情、国情的深刻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的要求,从党内存在的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及其危害三个方面,深刻阐述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全党必须牢记“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的警世名言。强调全党必须居安思危,勇于变革、勇于创新,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作为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落实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实践知识,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坚决反对腐败和倡导廉政,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推进党领导的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胜利。
    二、认真落实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新要求,提高管理保障服务能力。《决定》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政党的新要求,这是将先进管理理论运用于党的建设实践的科学决策。只有在党组织中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才能确保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只有在党组织中形成超越自我的共同愿景,才能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才能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党员干部首先要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着力提高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做业务上的行家里手。机关事务工作部门的党员干部,特别要加大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建工程、服务经营、节约型机关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力度,不断提高管理保障和服务能力。
    三、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推进务实节约型机关建设。优良的党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决定》强调,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在机关事务工作中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对于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具有重要意义。机关事务部门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作决策、定政策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营造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使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用到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上。要带头厉行节约,控制经费支出,推进公务接待制度改革,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强化公务用车管理,落实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切实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大力推进务实节约型机关建设。
    四、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保障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从严治党的历史。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决定》强调,坚持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机关事务工作涉及的资金管理、工程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都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领域。要深入贯彻《决定》关于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为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国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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