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构建节约型社会的先行者
● 范钦华 王继荣
近年来扬州市把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契机,各级公共机构带头厉行节约,广泛深入开展节能活动,为建设节约型社会树立了榜样。
厉行节约党政领导旗帜鲜明带头行动
扬州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通知》、《关于在全市机关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等多份文件。市纪委、监察、财政等部门也联合发文,从各个渠道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机关资源节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的公共机构资源节约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由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任组长,“四套班子”办公室领导和16个机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研究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
在抓好组织和制度建设的同时,为让机关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节能节约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发挥机关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作用,市主要领导带头爬楼梯,在夏季带头穿便装,带头做好身边的节能。
节能减排公共机构真抓实干率先垂范
近几年,扬州市各市县公共机构积极组织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各地在选择改造项目时都立足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力争少花钱、多办事,先集中有限财力改造高能耗、低效能的设备设施。
扬州市对市级机关东、西大院的供电、供水线路管道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测,对“跑冒滴漏”的管道线路进行了更换,仅节水一项每年就节约近30万元;拆除了燃煤锅炉,改用蒸汽供热,既节约能源,又清洁环境;对大院内楼宇进行节能改造,引进新型电效管理系统,平均节电率达到17%;机关中央空调采用了技术先进的电机,节电率可达24%;对9部大院电梯进行节能改造,综合节电率也达到25%;还集中更换了近万盏节能灯泡和上千只节水龙头,对机关78台开水器安装了定时装置。
在进行一些大的节能项目改造的同时,各级公共机构也不放过节能减排点滴的节约空间,认真谋划节能新招。江都市严格控制通讯费用,每个机关部门只开通一部长途业务电话,从源头上遏制了通讯费用过高的问题。宝应县、高邮市在节水方面开动脑筋,采取了许多既实用又少花钱的办法,如调低卫生间水箱水位或在水箱内放入一定体积物品的办法减少水量;将自动出水龙头内的弹簧剪掉一半,每次洗手用水量就可减少一半。邗江区机关大院用水实现了循环利用,将食堂洗菜水引入积水池用来洗车,洗车水经沉淀后再用来浇绿地和冲洗地面。广陵区在机关浴室安装太阳能设备。宝应县在行政办公中心每间办公室门外加装了控制开关,下班后安排专人巡查,发现办公室人走灯未关,立即关掉。以上做法看似简单,但都受到很好的节能效果。
维扬区、仪征市、江都市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也有许多好的经验。维扬区规定非工作日、非工作时间车辆一律进库集中停放;到外地出差区领导2人以上合乘一辆车。江都市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行“六统一”:统一管理机构、统一车辆编制、统一购车标准、统一购置审批、统一调剂使用、统一回收处理。
近几年扬州市各市县机关工作人员和设备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通过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采取一系列节能措施,机关管理成本并没有明显增长,节能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节约资源、减少行政成本的预期目标。
依法管理职能部门奋力推进创新工作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了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的推动、指导、管理、监督工作,扬州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把履行好这项新的职能,发挥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依法推进节能管理,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机关事务管理水平的有力抓手。
扬州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还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节能管理制度,如广陵区制定了《机关部门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江都市将节能工作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内容,列入机关年度考核评价的范围,用制度来提高各部门节能的自觉性。
各地在做好机关节能工作的同时,不少由政府管理的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如行政审批中心、文化教育场所、会展会议场所、公务接待场所、市民广场等处也都使用了节能设备,采取了节能措施,节能灯、节能龙头、节能提示等随处可见,在广大市民眼中,处处可见公共机构带头节能的行动,有力促进了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作者单位:扬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