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体系和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 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办公室
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是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基础。2010年1月,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并印发施行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这一制度的出台,标志着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正式纳入国家统计体系,成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国管局一直把加快推进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能耗统计,实行报告公示,完善制度措施,初步建立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平台,能耗统计体系和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建立健全统计组织体系和完善培训机制。先后建立起覆盖中央国家机关和副省级省会城市以上地区的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体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了联络员负责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按时报送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情况,职责清晰,责任落实。2009年初,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并规定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情况。先后组织举办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培训班、统计制度研讨会,并组织开展了政协系统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座谈会。
二是率先开展中央国家机关能耗统计工作。2006年,组织完成了中央国家机关本级2003年至2006年的水、电、气、油等能耗数据的统计和公示,对各部门人均用电量、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和人均用水量指标进行横向排序。2007年又增加了能耗同比情况公示,实现了纵向和横向双向比较,对于各部门加强和改进节能管理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2007年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国家机关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通知》,改进了统计指标和统计方式,实现了能耗数据统计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自2008年起中央国家机关率先全面实行能耗月报制度和季度公示制度。目前,已进行了7次季度情况通报,并在能耗统计汇总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分析,深入挖掘节能潜力,指导和督促各部门不断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引起了各部门、各单位的高度重视。2008年10月统计范围又进一步扩大,实现了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单位能耗季报制度,并组织开展了所属单位2005-2008年能耗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
三是逐步推进全国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组织开展了2005-2008年全国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绝大部分省区市目前已完成了统计上报工作。指导各地区深入开展能耗统计工作,北京、天津、深圳作为全国能耗在线监测试点城市,率先构建了公共机构能耗监测平台。中央国家机关和江苏、福建、重庆等地先后开展了公共机构能耗计量及监测平台建设工作。河南省从2006年起先后开展了10次能耗调查统计,完成了全省4.7万余家公共机构,11965.51万平方米办公建筑,9万余辆公务用车的能耗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建立了到县级单位的网上能耗统计报告系统,并设计开发了软件。江苏省实现了网上报送能耗统计数据,实行了定期分析报告制度,2007年起连续两年在机关内部公布各部门能耗状况,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是研究制定全国性统计制度法规。自2009年3月起,国管局开始着手编制统计制度,先后邀请国家统计局、人民大学、中国建科院及北京建工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和教授召开了5次座谈会,征求了20个地方省市和37个中央国家机关单位的意见,最终完成了送审稿。经国家统计局审批,2010年1月正式印发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目前已在全国实施,它标志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全面纳入了国家统计制度体系。该制度的实行,统一了统计指标和填报方法、明确了报送关系和时限要求,规范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方法,提高了统计工作效率,降低了统计工作成本,推动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迈入了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轨道。
下一阶段,国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统计制度培训,指导各地区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管理水平,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