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创新谋发展 锐意进取谱新篇
● 杭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近年来,杭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和领导下,坚持“为领导、为机关、为干部职工服务”的宗旨,坚持“有为才能有位”的发展理念,按照“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总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认真履职,锐意进取,不断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机关事务管理局从改革开放初期市政府办公厅内设的机关事务管理处,发展为市政府办公厅管理的行政一级局,管理水平、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谱写了机关事务工作的新篇章。
履职尽责,着力提升后勤管理水平
管理是机关事务工作的基础。多年来我局在建章立制,改进管理方式,强化管理职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着力提升市级机关国有资产、公共经费、房产基建等管理水平。
(一)不断完善基础管理。一是抓好制度建设。做好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根本要靠制度。近年来,我们以保证决策的科学化、工作的规范化为原则,大力加强制度建设。2008年对全局108个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规范,汇编成册,做到了依法办事,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和加强。二是抓好信息化建设。2007年我们建成了“办公自动化系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在系统顺利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了包含房产、车辆、节能三个子系统的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市级机关公务车辆、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今年我们将对这一系统进行完善和升级,同时进行二期开发,增加行政服务和生活服务两个子系统。
(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认真落实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各单位资产配置和使用管理。2003年,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市府大楼办公财产管理规定》,对办公财产的范围进行了界定,规范购置、领用、转移和报废清理方法,明晰了管理责任。并根据市财政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规定,结合市府大楼的实际,加强动态管理,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2007年,又按照市财政的统一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有效地与财务的资产管理软件相衔接。2004年我局制定并出台了《市府大楼机关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明确家具配置的类别、数量、质地、规格等,使办公财产的管理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同时,实行办公家具“阳光采购”,坚持公开、公正地进行批量家具采购,保证了质量,节约了开支。
(三)规范公共经费管理。我局承担着市府大楼内外34家单位行政经费的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为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之发挥最大的效益,我们从抓好预算管理入手,做好预算编制、分解、执行工作,科学制订全年的经费使用计划,合理安排,有序使用。积极配合市财政财务管理和结算制度改革,并与各归口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通报经费使用情况,确保了机关运行及各专项工作的经费保障。2009年市委办公厅等34家经费归口单位在公用经费定额减少10%的情况下,全年共节约8.7万元;专项经费全年共节约经费206.86万元,达到了市政府下达的公务经费、专项经费“零增长”要求。
(四)强化房产基建管理。一是实行房地产集中统一管理。2004年,以两办名义下发《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办法》,我局配套出台了《杭州市市直单位房地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9年我局牵头组织召开杭州市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大会,全面推进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按分级管理的思路,将市本级单位的房地产统一更名或明确产权到市机关事务局名下,并分批签署了使用协议,做到产权明晰,职责分明,明确了谁使用谁管理,并承担房地产完整、安全的义务。各局属单位的房地产则分别由相应的主管局负责管理,我局提供管理的依据和规范,并进行技术指导。机关房地产管理纳入了科学、规范的轨道。二是严格出租用房管理。为规范出租行为,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机关事务局组成了“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专项核查联席会议”,实施严格管理,并实行公开拍租。2009年市直机关房屋出租房产招租成交总额724.44万元,租金收益由公开招租前的每年2152.4万元上升至每年4685.05万元,平均提高118%,部分出租成交价比原租金提高了6~8倍。三是统一集体宿舍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局积极落实了市管干部集体宿舍房源。同时,拟定了《市管领导干部集体宿舍管理办法》,对市管干部集体宿舍实行统一管理,有偿使用,妥善解决了部分因组织调动、部队转业及公开选拔录用,在杭无住所的市管领导干部的临时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