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任务 细化措施确保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0-07-15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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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记者

 

    5月7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焦焕成主持召开第5次局长办公会议,学习贯彻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公共机构和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强化监督管理,推进节能改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十一五”前四年,中央国家机关人均用电量累计下降17.03%,人均用水量累计下降39.78%。但是,各地工作进展还不平衡,能耗水平较高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
    会议提出,当前推进全国公共机构节能要抓好6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快制度建设。完善考核评价、用能定额、计量标准等制度。做好“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调研和编制工作。6月底前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加强能耗统计。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建立目标预警预测机制,12月底前完成全国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网络直报系统建设。三是推进重点领域节能。扎实开展机关、学校、医院、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科技场馆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2010年在全国创建示范单位600家。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在全国公共机构推广使用节能灯300万只。指导各地开展空调、采暖、电开水器、冷库、信息机房等重点耗能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四是强化资源循环利用。组织开展公共机构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源的循环利用,重点开展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垃圾分类处理等专项活动,探索建立废旧灯管、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的集中回收处理机制。五是抓好宣传培训。继续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相关节能技术知识培训工作,探索建立能源管理岗位人员培训上岗机制,编辑出版《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国外公共机构节能实践》等书籍。六是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第三季度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和“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预考核。2011年初,对各地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和通报公示。
    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要重点抓好6项工作。一是下达节能指标。5月份分解下达各部门2010年节能指标,督促各部门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细化各项节能措施。二是实施节能改造。8月底前完成1574台电开水器、102座冷库改造,11月底前完成844台水泵和7173平方米信息机房空调系统改造,12月底前完成12个部门办公区综合节能改造。启动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10月底前完成水平衡测试。三是推广高效节能产品。落实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积极采购清单外节能产品。做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完成“黄标车”淘汰更新工作,提高新购公务用车中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四是强化统计监测。严格执行能耗月报和季度公示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加强能耗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测,9月份对2010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考核,12月份完成中央国家机关能耗监测体系建设。五是组织宣传培训。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节能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开展能源紧缺体验、节约粮食、抵制商品过度包装等专题活动,组织开展能耗统计制度和创建节水型单位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节俭意识。六是加强监督考核。6~8月份对各单位用能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办公楼空调温度设置、减少景观照明等措施落实情况,督促用能超标单位进行整改。组织对各部门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通报公示。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单位,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焦焕成强调,公共机构和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任务艰巨。我们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本着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进度安排、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奖惩措施,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扎实做好公共机构和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今年能耗指标在去年的基础上降低5%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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