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切实加强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
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2006年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能耗指标连年下降。但是,今年一季度中央国家机关人均用电量同比增长9.56%,增长超过10%的单位有23个,形势非常严峻。最近,国务院召开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要求2010年公共机构能耗指标要在去年基础上降低5%。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确保实现今年和“十一五”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责任,落实节能减排目标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节能减排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部门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形成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结合实际,将本单位用能指标分解到每个月,落实到每个具体部门。严格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工作不力、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进行问责。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强有力、见效快的具体措施,并于5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国管局备案。
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降低能源资源消耗
(一)突出抓好节约用电
一是切实降低空调能耗。要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的原则上,今年制冷空调启用时间为6月21日至9月3日,工作日开启时间控制在上午9时至下午16时,非工作时间不开启空调。
二是加强照明节电管理。要充分利用自然光,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夜间尽量减少公共区域照明,走廊、通道设定隔盏开灯。改进照明控制,实现分组分区开关。除重大节日外,办公区装饰性景观照明一律关闭。
三是强化日常节电措施。要建立健全节电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对电梯、电开水器采取分时分区关停措施,非使用高峰期减少使用数量50%以上、非工作时间只开启最低数量的电梯和电开水器。办公区传媒电视一律关闭。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
四是加快推进节电改造。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推进重点耗电设备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争取早改造早节能。今年已安排的电开水器、冷库改造项目须于8月底前完成;水泵、信息机房空调系统改造项目须于11月底前完成;已批准的12个单位办公区综合节能改造项目须于12月底前完成。年底前中央级公共机构要全部淘汰低效照明灯具。
(二)大力推进节约用水
要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合理实施办公区绿地和景观浇灌,严禁采用漫灌方式。取消办公区公共浴室,严禁在单位冲洗私家车,在开水间配备隔夜水回收桶,新建、维修改造项目须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加快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10月底前组织完成办公区水平衡测试。
(三)努力降低公务用车油耗
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和规模。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加强车辆用油定额管理和考核。完成“黄标车”淘汰更新工作,提高新购公务用车中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的比例。
(四)严格节能评审和监管制度
建立建设项目节能评审制度,新建和维修改造项目必须通过节能评审,未经节能评审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加大在建项目节能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施工标准,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加强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实行工程验收能效评定,对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限期整改。
(五)强化政府节能采购
严格执行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积极采购清单外节能产品。对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国家有能耗限额标准的品目,严格按要求采购。
(六)抓好资源循环利用
做好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用纸等资源的循环利用,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使用塑料袋,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废旧灯具、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集中回收处理机制。
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强化能耗统计监测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明确统计人员,落实统计责任,按要求及时报送能耗数据和用能设备变更情况,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虚报。要做好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测,及时采取调控措施。未完成所属公共机构2005~2009年能耗数据统计工作的部门和单位,须于6月10日前完成并将统计数据报送国管局。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能源资源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节约意识。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节能技术、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节能管理能力和操作运行水平。
(三)做好监督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设立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明确专人进行巡查,对开窗开空调、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及时予以纠正。要定期对本单位用能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生浪费问题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6月至7月,国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考核。明年初,国管局将对各部门、各单位节能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通报和公示,未完成的,暂停投资项目安排。
2010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决战之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务必完成今年能耗指标在去年基础上降低5%的任务,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