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发展勇于创新实践努力探索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新路子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1-03-18 09:46
关闭本页 打印

【 字体:

                                               ● 赵长山
  
   更新观念,勇于创新,构建科学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
 
    首先,强化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协调部门多,职责交叉多,领导机关多,必须要有效整合资源,统筹各方力量,提升整体效能。我们从解决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协调不畅、领导不力入手,在清理非常设机构的情况下,力争省编办单独批复组建了以政府领导为主帅,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为主线,15个相关部门为主力的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管局。为进一步健全和发挥发改委、监察、建委、财政、工信委等职能部门作用,先后制定了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等相关配套制度,规范职能,理顺关系,实行有分有合,实现有序对接,真正建立起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公共机构领导管理体系和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从上到下明确了政府领导负总责,具体部门负全责,专人定岗负职责,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组织领导管理网络,从而实现了“党委政府领导有力,协同部门齐心协力,上下联动共同努力”的工作格局。
    其次,深化管理体制,解决“谁来干”的问题。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为我们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我们注重把握这个机遇,以有为求有位,坚信大有可为,真正有所作为。《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赋予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职能后,由于编制没有相应调整,机构没有明确规定,加之现有管理体制、机构性质、人员队伍的先天不足,我们还存在“小马拉大车”、“上有头,下没腿”等诸多难题和弊端。我们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对内“强筋壮骨”抓素质,对外主动协调多沟通,对上汇报工作求支持,按照《条例》赋予机关事务部门管理监督职能这一要求,很快在2008年11月28日省编委正式批准,我局设立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处,负责省直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新机构设立后,我们着眼全局谋划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全面推进工作落实。哈尔滨市参照省局的做法率先成立了领导组织和专门机构,随后绥化、七台河、牡丹江、大庆等地市也相继成立了专门机构,使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体系逐步建立与完善,以达到思想上融合、工作上磨合、队伍上整合的目的,确保了这项工作迅速开展。
    再次,细化工作体制,解决“谁来抓”的问题。随着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深入,我们感到,现在“上”的管理体制较为完备,“中”的管理体制逐步具备,而“下”的管理体制还待准备。从我省看,地市成立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有7个,县级有15个,分别占53%和22%;两种工作体制混合存在、并轨运行,难免会出现不统一、不规范、不协调。不少机关事务管理局没有对下职能,工作难以开展;办公室部门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只满足于报表统计,缺乏有效的日常管理。针对管理失衡、上下不畅、监管不力等实际问题,我们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靠前工作,主动争取,及时增设了承担对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的管理职能,确立了“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较好地解决了管理断档、运行不畅、瓶颈受堵的难题。很快,在全省形成“政府主管领导亲自抓、主管部门负责抓、职能处室深入抓、全省上下合力抓”的局面,从根本上解决了工作体制不顺、运行管理不畅、执法监督不力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事务管理的公信力,强化了执行力。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