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
● 陈建明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经济发展客观上对政府采购提出了新的要求,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越来越成为各方的共识。所谓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是指国家把政府采购作为调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政策工具,是政府采购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民生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比如促进节能环保、支持自主创新、扶持中小企业、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等。在政府集中采购的实践中,我们感到,有效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对于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很有助益,是一个重要环节。
一方面,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对机关运行成本的降低有直接作用。政府采购通过发挥节能方面的政策功能,有效落实国家的节能政策,推动节能产品在政府部门的普及和推广。例如,通过政府采购各单位现在普遍都用上了节能灯、节水阀门,很多单位还使用安装了变频空调。短期看,或者从购买成本上考虑,与非节能产品相比,这些节能产品可能并不具有价格优势。但从长期看,从使用成本上考虑,他们直接降低了能耗,节省了政府部门的经费开支,从总成本考虑依然是节约的,这是在降低运行成本,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方面最直接的作用。这实际上是全寿命周期的概念,是对节能产品全过程的评价,是总成本以及更高层次的节约。可以看出,节约不仅仅是一笔经济账,更是价值理念的倡导和养成,整个国家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政府采购工作不仅自身要树立这种“大节约”的理念,还要通过政策功能的落实在机关广泛推广这种理念。这一理念的确立是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核心和关键,并且通过政府的示范效应,在全社会形成节俭氛围,节能风尚。
另一方面,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对节约型机关建设有强大推动作用。从节约型机关、节约型社会的理念出发,政府采购除了在节约资源、能源方面发挥政策功能以外,还有更广泛的社会内涵。例如,通过采购国产软件保障国家信息安全不受威胁,降低国家安全的维护成本;通过政府采购鼓励自主创新,提高企业财富创造能力,摆脱产业链低端生产模式对资源和人才的浪费;通过扶持中小企业,促进充分竞争市场环境的形成,实现经济资源的最佳配置等等。如果政府采购在这些方面能发挥更多的政策功能,对于降低经济运行成本,提高社会运转效率,实现全社会“最大”的节约将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而这种良性的外部环境必将对节约型机关建设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
从采购工作实践看,采购中心作为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机构,在落实政策功能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对空调、照明设备等品目,执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政策规定;对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在评标过程中给予扶持;在关系国家信息安全的产品采购中,坚持采购本国产品;在印刷、家具等项目的定点招标中对中小企业单独分包,让他们分享一定的市场份额。为切实解决长期困扰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的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报废后难于处理的问题,我们与我局国资司共同开展了电子废弃物回收试点采购工作,同时,开展了再生纸与兼容耗材的回收试点工作,在保护信息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促进循环经济的基础上,做到资源有效回收再利用。此外,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针对招标投标过程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采取电子化手段,有效降低投标、评审以及监控成本。这些政策都取得了一定效果,也获得了比较好的反响。2009年节能产品采购金额达20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额的86%,高于全国范围内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占同类产品70%的比重,与2008年相比,采购金额和占同类产品的比重都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