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局
近年来,特别是《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以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坚持把节能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综合采取设施改造、重点治理、宣传教育和强化监管等方式,抓紧抓好自身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管理,构建节能长效机制
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落实节能工作的基本保障。我们按照集中负责、全员参与的原则,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强节能组织管理,构建节能长效机制。一是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机关大院节能工作。确定物业管理部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具体工作,做到了职能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二是发动全员参与,发出了“爱我大院爱我家”的倡议,号召院内全体人员参与节能工作,培养主人翁意识,履行主人翁职责,争做节能工作的志愿者和表率人,形成人人参与节能、处处体现节能的良好局面。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了《机关大院节水、节电、节纸工作方案》和《关于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节能工作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并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了节水、节电、节油、节气、节粮、节约办公用品等10余项配套制度,构建了内容完备、标准明确的节能制度体系。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关于加强22号院资源节约和管理的“十不准”》,明确办公人员必须遵守的节能规定和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抓好违规行为说服、劝阻工作,并对屡劝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公开曝光,保证了节能工作的有力开展。
二、更新改造节能设施,降低能源消耗总量
公共机构节能,科技进步是支撑。我们始终把科技节能作为极其重要的任务,在勘查、诊断机关能耗现状的基础上,按照投入少、见效快的原则,大力推进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用。节电方面:改造办公楼照明系统,加装节电控制器15台,节电10%以上。更换和安装节能灯具10200只,实现节能灯使用率100%,年节电约9万度。为走廊、门厅等公共区域照明设施安装红外感应控制器,相比改造前节电45%左右。淘汰更新全部42台高能耗电开水器,相比改造前节电50%。中央空调系统循环泵采用变频控制技术,电能消耗较原来降低40%。考虑到北京的地理位置和气候,具备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条件,率先在机关大院安装太阳能路灯、草坪灯,建设太阳能生活热水设施。节水方面,为院内各办公楼洗手间水龙头加装喷雾式节水阀121个,用水量较原来降低65%。将绿化喷灌系统全部改为喷淋式,铺设管线4000余米,安装喷头256个,彻底杜绝了水管漫灌现象,用水量较改造前节约70%。为机关食堂购置蔬菜清洗机,相比人工清洗节水55%,并增强了清洗效果,减少了用工人数。节气方面:将机关食堂燃气灶改为节能环保的鼓风燃气灶,杜绝“长明火”等浪费天然气现象,实现节气17%以上。上述节能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既降低了能源消耗,又改善了机关环境,而且投入不高,收效明显,仅以绿化喷灌系统为例,两年内就收回全部改造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