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政府采购品牌 树立群众满意形象
张春栋
山东省东营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中心成立运行一年多来,面对新机构、新队伍、新职能的挑战,以“打造政府采购品牌、树立群众满意形象”为目标,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效益、维护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为重点,攻坚克难、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走上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轨道。
理顺关系科学定位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设单位,一成立就全面接受市财政局采购办移交的部分职能和原由社会中介机构承担的采购执行职能,并与行使监督管理职能的市财政局采购办和市住建委招标办职责分明。这一重大转变,既避免了社会中介机构带有一定赢利行为的采购运作,又方便了各个监督主体的监管,最大限度地控制了采购项目成本,提高了采购项目质量,保证了政府资金的有效使用,真正实现了监督管理和采购执行的分离,从体制上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腐败的产生,促进了廉政建设。同时,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全省首家全部涵盖工程、货物和服务三大类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中心,自成立以来牢牢把握市政府赋予的职能,始终坚持在全市发展大局中找准角色定位、在黄蓝(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两大国家战略实施中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围绕大局、贴近大局、服务大局。
完善机制科学管理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始终坚持把制定完善工作机制、实行严格科学管理作为推动采购工作优质高效运行的基础工程来对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采购工作效能不断提升。一是坚持运行程序规范化。在认真学习借鉴以往采购工作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政府采购项目论证制度》、《政府采购专家抽取管理办法》等23项规章制度、13项业务工作流程,全面规范信息发布、文件编制、开标组织、合同签订、质疑投诉等关键环节,使政府采购各项工作从项目接收、参数公示、项目论证、文件编制、公告发布、报名受理、答疑组织、专家抽取到开标组织、合同签订、项目验收、档案归档等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经得起监督考验,保障了政府采购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运行。二是坚持内部管理制度化。采购中心制定了《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守则》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细化了22项岗位职责,量化工作任务,做到人人责任分明、处处有章可循、事事有始有终,形成了一整套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三是坚持工作手段现代化。加强对采购中心干部职工信息化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大力推行网上办公、网上运转,充分运用现代化办公技术和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