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探索和实践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2-09-20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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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深圳是一个从边陲小镇发展起来的国际城市,能源资源十分匮乏,节能任务十分紧迫。近年来,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迎难而上,针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特点,参照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在合同能源管理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深化认识,勇于试点,为全市公共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打好基础
    (一)深化宣传教育,加强队伍建设,增加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认知感和认同感。目前在从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队伍中,人员素质落后于节能工作需要,缺乏节能专业技术知识,对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一知半解,导致合同能源管理难以实施。培养一支具有高素质专业化的节能管理队伍,是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基础。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专门举办了全市合同能源管理专题讲座,邀请节能服务企业中的有关专家讲解合同能源管理知识,普及节能改造技术,并积极开展与节能相关协会、研究院所的交流合作,学习合同能源管理经验;面向全市公共机构印发节能宣传手册,介绍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政策和重点改造技术;定期组织节能管理人员外出考察,先后赴北京、上海等地以及欧、美、澳等国外学习合同能源管理先进经验,提高节能管理人员知识水平。通过大量宣传工作,使各单位都认识到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优点和重要性,多家单位先后主动要求进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节能改造,为在全市公共机构中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打开了局面。
    (二)试点先行,积极探索和总结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新途径。在公共机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是一个新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有许多问题亟待研究解决。为使工作更加有针对性,少走弯路,一方面我们认真对24家市直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了能源审计,科学分析了公共机构重点耗能和改造部位;另一方面,我们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市场了解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材料的实际应用效果,还委托市节能专家联合会对我市获得国家备案的节能服务企业进行了资质调查,为下一步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提供了技术和市场上的有力支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市罗湖区、南山区、市民中心和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先后开展了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其中在2010年上旬启动的市民中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改造面积达30万平方米,同时采用了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能源,是我市节能改造规模最大、种类最多、技术最复杂的试点项目。它以项目立项和财政支出为突破口,率先引入新机制、新模式,通过先立项、后招标、再分享的模式,对中央空调系统和地下停车场照明系统分别进行了水蓄冷、太阳能和LED节能灯改造。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市民中心实行节能改造,在不用花费政府一分钱的情况下,可实现年耗电量降低21%以上,每年节电至少达到294万度,折合节约标准煤1051吨,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799吨,真正实现了政府和节能企业双赢的局面。
    (三)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切实增强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圳市委市政府把公共机构节能列为全市四个重点节能领域之一,市政府要求,“十二五”时期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必须下降20%,节能改造率要达到60%。节能减排是硬任务、硬举措、硬指标,只能完成,不能欠账。我们坚决破除“等、靠、要”思想,敢于创新,多管齐下,分解任务,与各区和市直机关各单位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再次明确了各单位的节能改造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各单位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的决心,形成了真抓真管、定计划、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破解难题,简化程序,在全市公共机构中全面、快速地推进合同能源管理
    (一)统一政策,简化程序,规范合同能源管理审批和实施流程。针对公共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实际困难,结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试点情况,我市编制了《深圳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方案》。《方案》着重规范了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范围和准入条件,精简了采购招标流程,进一步明确了阶段性目标以及工作主体的责任,细化了监督考核办法和财务支付方法,为在全市范围内批量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理顺关系,明确角色,形成抓落实、求实效的合力。首先要处理好合同能源管理和政府投资的关系。在当前财政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原则上,能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引进社会资金完成的项目,必须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对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如设备过于老化接近报废、无法进行分项测量的项目,可适当采取政府投资模式进行改造;对一些复杂多样或工程较大的改造项目,也可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其次要处理好市、区之间的关系。鉴于我市福田区、南山区和龙岗区都出台了各自的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并依照既有办法进行了少量节能项目改造。为保持政策的统一性,《方案》出台后,全市各级公共机构都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第三要处理好发改部门、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各单位主管部门的关系。发改部门主要负责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指导和项目备案、督查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财政资金的支付和审核工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备案、指导、协调和督查以及政府名下物业的合同能源管理改造工作;各单位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自身和下属单位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工作。各部门既分工明确,简化手续,又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合理规划,大力推进,全面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十二五”期间,我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2011—2012年底,在启动并完成市民中心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后,我市将在今年底前继续启动一批政府机关和教、科、文、卫、体等不同系统的既有建筑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为各系统大批量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打好基础。到2014年底前,各区和市直各单位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必须全部完成节能改造任务。到2015年底前,对全市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其余未开展节能改造的单位实行能源审计,督促改造,实现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的节能目标。

    三、立足长远,完善机制,务求取得持久、稳定的节能效果
    (一)牢记合同能源管理宗旨,积极培养节能管理人才,加强管理,形成良性循环。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过程中,我们多次结合实际案例,会同多个相关部门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模式,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取长补短,共同分享合同能源管理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在实践中培养了一批节能骨干,形成了科学节能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建立监督机制,完善第三方机构,不断强化合同能源管理监管力度。目前,我市正在探索建立更加严格的公共机构用能监督考核机制,尽快研究制定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和能耗监测平台,彻底改变吃“大锅饭”的现状。同时加强与第三方节能机构在能耗基准评估、能耗标准定额等技术环节的合作,依靠第三方的专业化、综合化技术力量,定期开展用能大户的能源审计工作,对于用能超过定额标准的单位,市财政将直接削减能耗支出,督促其进行节能改造,力争不断深入推进合同能源管理。
    (三)不断拓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领域,使合同能源管理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我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应用仍处于起步阶段,许多成熟的节能技术和高效的节能产品还没有得到大面积推广,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绿色节能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仍然有较大差距。如何采取市场化手段,充分发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技术先进、管理全面、服务专业的特点,在更大范围内促进合同能源管理的运用,降低技术、经济风险,实现单位能耗降低、过程自动化和管理规范化,将是我们今后探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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