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认真学习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近日,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学习《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并就下一步贯彻工作进行部署。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王毅组织学习并讲话。
会议指出,《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机关事务工作改革与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也标志着机关事务工作进入法制化的轨道。
为进一步抓好学习贯彻工作,会议要求,一是以《条例》、国管局有关通知为重点,通过集中学习、座谈交流、分层讨论等形式,抓好整个系统的学习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为落实《条例》创造条件。局领导要带头深入市县调研,宣传《条例》精神,听取意见,指导和推动全省机关事务部门学习、贯彻好《条例》。二是下半年适时召开全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培训会,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讲课,学习、研讨、贯彻好《条例》,进一步深化对《条例》的理解,提高贯彻、实施的能力和自觉性。适时举办专题辅导班、组织市县开展交流研讨活动,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三是主动加强与国管局、兄弟省(区、市)的沟通联系,及时传达、贯彻国管局有关实施意见和办法,积极借鉴兄弟省市好的做法和经验,结合我们工作实际,会同省法制办等部门拟定我省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条例》精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