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学习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工作安排
一、工作目标
使全局干部职工全面准确掌握《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遵守和执行《条例》,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机关事务工作,提高机关事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及时部署《条例》学习贯彻工作。
⒈召开局学习贯彻《条例》动员会,部署学习贯彻工作。
⒉组织中央国家机关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以会代训,研究部署中央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工作。
⒊筹备召开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会议,部署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学习贯彻《条例》工作。
(二)做好对《条例》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
⒈面向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宣传、学习和培训。制作宣传橱窗、板报,编发学习简报,组织开展《条例》知识竞赛。开设政务内网《条例》学习宣传专栏,举办学习《条例》系列宣讲会。将《条例》纳入局党校教学、任职培训、新进人员培训内容。局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条例》的专题学习研讨。
⒉做好机关事务管理系统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印发《关于贯彻施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通知》。利用全协常务理事会、机关事务工作片会等平台,宣讲《条例》。将《条例》纳入培训工作计划,分批举办《条例》培训班,有计划、分层次对中央国家机关和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系统领导干部、宣传骨干进行培训。
⒊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组织编写《条例》释义并由中国法制出版社面向社会公开发行,以局领导名义在《人民日报》发表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的理论文章,由法制办负责同志和局领导或相关负责同志在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接受在线访谈,邀请相关专家撰写解读《条例》的系列文章,在局政务外网开设《条例》学习宣传专栏。组织《中国机关后勤》开设《条例》学习宣传专栏,宣传典型,推广经验。
(三)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和标准。
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央国家机关运行实物定额,细化公务接待和会议管理制度,明确中央国家机关公务接待标准;配合财政部制定机关运行经费公开、支出统计报告、绩效考评制度,以及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和有关开支标准。
⒉完善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配置标准,建立和施行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制度。继续抓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发布《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建立健全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使用登记、统计报告的相关管理制度;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⒊会同有关部门修订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维修和物业服务标准,对各部门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情况进行清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土地、办公用房的集中统一管理制度。
⒋完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相关管理制度。
⒌完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明确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制定进一步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意见。
⒍建立健全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的相关制度。
⒎对我局现有的制度标准进行系统梳理,不适用的予以废止,部分不适用的进行修订,急缺的抓紧制定。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学习贯彻《条例》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局学习贯彻《条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条例》学习贯彻工作,根据局统一部署,制定本单位学习贯彻工作计划。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与推进改革、规范机关事务管理相结合,完善管理制度,细化相关标准,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明确工作分工,狠抓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