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
努力抓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贯彻落实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焦焕成同志在国管局司级干部学习班上的讲话
7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从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事关党和国家全局的若干重大问题,深刻回答了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于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满怀信心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6月28日,国务院公布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这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我国机关事务工作改革与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是我局当前的重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奠定了重要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基础。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准确把握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机关事务工作中去。
(一)要充分认识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的政治意义。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当前我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一是统一全党思想的“宣言书”。胡锦涛同志讲话强调,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能否牢牢把握机遇、沉着应对挑战,关键取决于我们的思想认识,取决于我们的工作力度,取决于我们推进改革发展的步伐。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社会结构多元多样,社会思想复杂多变。如果没有统一的思想,就难以凝聚共识;如果没有统一的思想,就不可能为共同的目标而奋斗。胡锦涛同志讲话的目的,就是为了把全党的思想特别是中高级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全党的精神统一到开好党的十八大上来,把全党的行动统一到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贡献上来。因此,我们可以把胡锦涛同志这次重要讲话看成是统一全党思想的“宣言书”。二是推进科学发展的“动员令”。胡锦涛同志讲话强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完善的制度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科学发展,才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才能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践反复证明,我们只要坚持科学发展,各项事业就能取得重大成就;如果离开和背离了科学发展,各项事业就会遇到困难和挫折。所以胡锦涛同志这次讲话,特别强调科学发展观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意义和作用。因此,我们可以把胡锦涛同志这次重要讲话看成是全党坚持科学发展、推进科学发展的“动员令”。三是建党治国理政的“规划图”。胡锦涛同志讲话强调,我们必须抓紧工作,抓紧落实,在未来5年为到2020年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进而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构画了建党治国理政的规划蓝图,构画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美好蓝图。胡锦涛同志这次讲话对“六大建设”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细致的阐述,这对于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创造更加辉煌的成就,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做出了详尽的战略部署。因此,可以说胡锦涛同志这次重要讲话是我们党建党治国理政的“规划图”。
(二)要深刻把握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的主要内容。胡锦涛同志讲话立意高远、总揽全局,内涵丰富、富于创新,我们要深刻把握六个方面的重要内容:一是要深刻把握党和国家工作总要求。这个总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这个总要求鲜明回答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奔向什么样的目标这些事关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学习贯彻讲话精神,首先要把握好这个总要求,落实好这个总要求。二是要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一方面,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历史性成就和进步,最重要的就是形成和贯彻了科学发展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指导。另一方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力量。三是要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丰富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党和人民90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四是要深刻把握改革开放强大动力。讲话强调,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推进改革开放,不断在制度建设和创新方面迈出新步伐,奋力把改革开放推向前进。五是要深刻把握伟大事业总体布局的重大部署。讲话对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部署。这些重大部署有原则要求,有政策安排,有举措办法,体现了战略设计、宏观谋划与实施步骤、具体措施的统一,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六是要深刻把握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要求。讲话强调,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
(三)要切实抓好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的贯彻落实。我们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就必须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切实抓好党的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以优异的成绩和优良的作风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要以创先争优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信谣不传谣,不公开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的言论,不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始终保持思想上清醒、党性上纯洁、政治上坚定。要以“迎接十八大、再创新业绩”为主题,深化创先争优和纪律作风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各项工作。
二、认真学习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机关事务管理水平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将于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时期机关事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标志,是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管理的一件大事,也是推进各级机关自身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全面把握《条例》的实质和内容,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条例》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机关事务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特别是机关事务管理的现实需要,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转、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重要保证,是推进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重要举措。当前,机关事务工作改革与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但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挑战,比如,管理体制不够顺畅,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保障资源不够均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政策标准不够统一;经费资产管理不够科学,运行成本依然偏高,等等。《条例》的实施对于解决长期以来机关事务工作中的突出矛盾,理顺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高效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有效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我们要从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特别是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自身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刻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全面掌握《条例》的相关规定,准确理解《条例》确立的制度标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素质和能力。
(二)要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既总结了新中国成立60年来机关事务工作的实践经验,也规划了未来机关事务工作的发展目标,充分体现了机关事务工作服务人民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行政理念,体现了科学管理和依法行政的精神,体现了构建节约型、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既有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一是要把握《条例》的立法宗旨。颁布实施《条例》目的是为了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二是要把握《条例》确立的主题主线。《条例》从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促进机关自身建设出发,自始至终贯彻了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工作主线,强调要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三是要把握《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条例》明确规定,机关事务工作应当遵循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这是做好机关事务工作必须坚持和遵循的价值准则,反映了机关事务工作的客观规律。四是要把握《条例》确定的管理体制。《条例》在深刻总结我国现行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及其运行经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建立统一集中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政府各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的机关事务实行集中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五是要把握《条例》明确的工作重点。《条例》从工作实践出发,明确了机关事务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经费、资产、服务管理三项重点内容,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标准。六是要把握《条例》规划的改革方向。《条例》明确规定,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是服务的组织者、管理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服务性工作的社会化改革。七是要把握《条例》确定的法律责任。《条例》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以及违反《条例》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
(三)要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基本职能。《条例》进一步明确国管局负责拟订有关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指导下级政府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主管中央国家机关的机关事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这有利于加强机关事务管理系统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有利于加强机关事务工作的行业管理,有利于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法规。全面履行《条例》规定的基本职能,对国管局的业务建设、职能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抓住学习贯彻《条例》的契机,深入开展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创新,加强机关事务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健全机关事务行业指导和业务监督机制,努力构建集中统一、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科学规范、系统完善的保障制度和市场导向、多元并存的服务机制,努力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的机关事务工作新格局。
(四)要健全和完善《条例》规定的配套政策制度。《条例》对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管理、机关用地和办公用房统一管理等工作作了明确规定,为开展业务管理提供了法定依据。局属有关司室要按照《条例》的要求,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对已有的制度和标准进行认真梳理,抓紧研究制定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政府集中采购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和标准。对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标准,如国有资产配置管理、能耗统计制度等要继续贯彻执行;对不相符或者需要补充完善的制度标准,如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维修和物业服务标准,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等要及时完善;对需要细化的制度标准,如中央国家机关公务接待标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等,要尽快予以细化。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机关事务管理的法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遵循有原则、执行有制度、操作有标准,不断提高机关事务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五)要以《条例》为指导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条例》明确规定,应当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近年来,我们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对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做了系统的研究,提出了初步思路和方案。但这些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比较高,难度也很大,还需要我们继续广泛调研、摸清实情、加强研究、深入分析,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对于深化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加以完善;对于深化公务用车管理改革,要总结开展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的经验,以及各地改革经验,进一步扎实推进。对于公务接待改革,我们正在研究起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抓紧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各有关司室要以《条例》为指导,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真正把问题调研清楚、分析透彻,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和措施。
同志们,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推进改革创新,努力做好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各项工作,以优良作风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