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系统举行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根据国务院第621号令,《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于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抓好贯彻落实工作,9月6日至7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兰州组织召开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学习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工作会议。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管局局长焦焕成出席会议并就学习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公布实施,是新时期机关事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标志,是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管理的一件大事。要充分认识《条例》公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条例》确定的各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进取,乘势而上,进一步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