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重要一年。我局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紧紧抓住建设节约型机关主线,推进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标准,搞好服务保障,加快重点工程建设,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一)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向深入。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通过举办专题班、研讨班、交流会、处级以上干部轮训、领导干部讲党课、学习成果展示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十八大精神,把十八大的新思想、新要求、新部署转化为做好工作的新动力、新措施、新成效,使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过程成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过程,成为谋划思路、推动工作的过程。
(二)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主线,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增强各级党组织创造活力。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资金与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廉洁从政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政府机关自身建设。
(一)推进公务用车管理创新。加强对政府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巩固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严格处理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加大新能源汽车和自主品牌汽车在中央国家机关的推广使用力度。
(二)完善公务接待和会议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意见。修订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制定国务院重要会议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规模和经费支出。
(三)抓好全局的贯彻落实工作。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在改进调查研究、转变会风文风、规范公务接待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任务分工,抓好监督检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好外事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批次、人数、时间和经费支出。
三、抓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贯彻实施
(一)强化培训和专项检查。加强宣传培训,分层次举办培训班,总结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学习贯彻《条例》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开展贯彻落实情况调研和专项检查。
(二)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积极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和后勤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经营性后勤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适度加快后勤服务社会化步伐,实现机关后勤服务由内部自我服务为主向主要由社会提供服务转变,建立集中统一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和后勤服务运行新机制。
(三)加强制度标准建设。制定中央国家机关贯彻实施《条例》办法。认真梳理分析现有制度标准,完善中央国家机关经费、资产、服务管理等定额、标准和相关制度。修改中央国家机关办公楼区绿化、保洁、会议、安保等服务项目的标准。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着力加强财务、经费管理和审计监督
(一)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和会计事务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试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建立中央国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制度,制定机关运行经费实物定额、服务标准及经费开支标准目录,改进后勤财务决算工作。组织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集中培训和高级会计师评审。
(二)加强离退休经费管理。完善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经费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息发布平台。规范离退休干部活动站项目实施,拓展夕阳红救助服务项目。
(三)扎实做好审计监督工作。抓好自查自纠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对部分单位财务收支管理和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进行重点审计。开展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力度,促进重大项目合法规范管理和资金的有效使用。
五、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一)推进资产分类管理。统一中央国家机关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制定中央国家机关附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和通用办公软件配置标准,修订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管理办法。
(二)强化资产处置监管。制定国有资产处置平台监管办法,启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监管和结算系统,加快第三方评估机构库建设,实现与产权交易所处置平台有效衔接、相互监督。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改革中国有资产流转处置监管工作。
(三)实行资产绩效管理。全面实施中央国家机关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做好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公示及运用,形成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中央国家机关附属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资产年度决算和配置计划编报工作。
六、切实加强房地产管理
(一)做好基建投资和项目监管工作。从严控制新建办公楼和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加强在建项目全过程监管。组织实施老旧房屋抗震节能改造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二)加强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制定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用地规划管理办法,完善京外单位用地管理办法。
(三)强化办公用房管理。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做好办公用房调整、保障工作。抓好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实施。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审核及相关项目库建设工作。
七、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强化住房资金管理
(一)深化住房制度研究。研究建立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房保障制度。制定中央国家机关租赁型职工住宅管理暂行办法。推进物业管理和供热采暖改革。研究完善职工住宅产权、交易和使用管理政策。
(二)加强住房资金管理。开展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和执法检查。理顺与受委托银行关系,明确服务标准,加强监督考核。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模式,开展贷款受理、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委托银行办理试点。加大住房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工作力度。合理调整存款结构,兼顾资金流动性和增值效益,提高资金运作水平。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三)改进物业服务。做好职工集中住宅区物业管理、维修改造和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
八、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一)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精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完成全国第一批1000家示范单位验收命名。推进全国公共机构创建节水型单位。
(二)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修订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供热节能改造。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分区域举办节能管理和技术培训。开展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工作目标考核,选择部分单位进行能源审计。
(三)加大资源回收利用和节能改造力度。推进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开展中央国家机关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工作。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组织实施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编制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指南,推广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
九、进一步提高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水平
(一)推进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继续修改完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认真总结10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情况,进一步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二)改进采购方式。研究制定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办法以及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制定装修、拆除、修缮工程项目采购实施办法。提高批量集中采购执行效率。全面实行网上受理、征求意见、编标、投标、评标和电子归档。通过正版软件采购网为各级政府机关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三)发挥政策功能。落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绿色、环保、低碳、节能、可再生资源产品和新能源汽车采购,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
(四)强化履约监管。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查验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合同。加强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供应商履约管理。加强重点项目后期监管,引入专业机构进行履约验收。
十、努力做好服务保障和经营工作
(一)做好领导同志的服务保障工作。统筹兼顾,精心组织,高质量地完成服务任务。
(二)做好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总务工作。做好我局承担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国庆招待会的有关接待服务工作。完成国务院交办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总务和服务保障任务。
(三)加强服务经营单位管理。努力开拓市场,转变经营方式,推动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和服务品质升级,加强成本核算,大力增收节支,提高服务质量、经营创收能力和收入水平。
十一、认真做好人防、驻京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和培训考核工作
(一)认真做好人防管理工作。落实人防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继续开展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和综合整治。
(二)继续加强和规范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和规范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以及驻京办事机构管理办法,巩固清理整顿成果,健全完善制度规定,探索建立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驻京办事机构职能转变,加强党团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积极强化社会事务管理。开展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评选工作,召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和城乡共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制定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共和国部长植树活动和“幸福工程”捐款活动。制定中央国家机关“三下乡”活动指导意见,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创建活动。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交通安全工作。
(四)做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规范培训计划管理,继续办好“机关事务大讲堂”,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府集中采购、节能减排与环保知识、物业管理等专项培训。加强技能鉴定和培训工作管理,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竞赛。
(五)做好社团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的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理论研讨、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召开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四届三次理事会。办好《中国机关后勤》杂志,为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十二、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
(一)加强干部人事工作。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和培养教育。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全面考核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按照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和转变职能的要求,认真总结梳理机构设置和职能履行情况,研究提出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的意见。
(二)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做好生活服务及困难帮扶工作。加强和完善老干部活动站管理,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三)加强安全保密和电子政务建设。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制,开展安全检查,抓好各项安全及维护稳定工作。做好机要文件资料保密工作,开展保密与信息安全检查;落实保密责任制,完善保密制度,研究制定电子文件管理、办公用计算机使用管理办法。开发建设局职工住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住房公积金和房改资金、公务用车等管理信息系统。
(四)建设文明和谐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文体活动和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继续做好厉行节约和节能减排工作,强化节约意识,降低资源消耗,办好机关食堂,做好会议、车辆和医疗保健等服务工作。
新的一年,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全局干部职工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改进作风、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