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省政府召开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会议
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作批示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3-02-13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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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通讯员

    1月12日,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会议、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在南京召开。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作出批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樊金龙主持会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高翔出席会议。
    罗志军在批示中强调,机关事务管理是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机关运转,建设廉洁政府,发挥着独特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制度规范,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机关事务管理科学化水平。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大力弘扬“三创三先”新江苏精神,创新管理理念,突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注重队伍建设,勤俭办一切事业,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更大贡献。
    李学勇在批示中要求各级政府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高度重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理顺体制机制,健全制度标准,推进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协同相关部门,围绕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创新工作举措,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机关事务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建设廉洁型、节约型、服务型政府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就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科学发展作了五个方面的工作部署:一是尽快制订出台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依法管理机关事务。二是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明确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职能,健全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落实机关各部门单位管理机关事务的责任。三是建立健全制度标准,在经费使用、资产配置、后勤服务方面加快定额标准的研究和规范管理。四是着力推进改革创新,坚持社会化、市场化取向,着眼于管办分离,推进管理理念转变、管理手段创新。五是要将机关事务管理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加强绩效考核,完善指导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管理机关事务。
    李云峰在讲话中指出,各级政府以及担负机关事务管理责任的部门,作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带头坚持勤俭节约办事业,力戒大手大脚、不计成本、不讲效率的不良风气,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到刀刃上。
    会上,南京、徐州、苏州、泰州等4市政府,以及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委党校等3家单位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已列入2013年度江苏省立法计划的《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全省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征求意见。
    省级机关各部门分管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各市、县(市、区)党委或政府分管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同志、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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