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贯彻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3-02-13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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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进调查研究

    (一)提高调研实效。要把开展调查研究作为重要的工作方法,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局领导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调研,要针对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和问题,广泛充分地听取意见和建议,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20天,撰写1篇以上调研报告,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专题汇报等形式进行交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措施和制度办法。
    (二)改进调研方式。统筹安排调研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考察点,避免集中到一个地区或单位调研。严格控制调研人员数量,局领导带队调研,原则上随行人员不超过4人,其中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不超过1人;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调研,原则上随行人员不超过3人。

     二、切实改进会风

    (三)减少会议数量。能通过文电、网络或其他方式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工作的,不召开会议。年度业务工作会议能合并召开的,尽量合并召开。局召开的全国性会议,一般每年不超过1次,与会人员不超过200人,时间不超过2天;机关各司(室)召开全国或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一般每年不超过1次,与会人员不超过150人,时间不超过1天。机关各司(室)要严格控制协作组会议和片会,召开时应主题明确,保证实效。
    (四)严格会议审批。每年12月10日前,机关各司(室)将下一年度工作会议计划(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参会人数、所需经费等)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会同财务管理司核报分管局领导审定后执行。机关各司(室)要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召开会议时简化会议程序,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切实提高会议效率。
    (五)控制会议经费。认真执行会议经费管理制度,严控会议活动经费支出,会议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发放纪念品、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局属单位召开的内部会议不制作会标和背景板。年度业务工作会议和局内部会议安排在局机关召开;确需在外召开的,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安排在局属接待单位。
    (六)加强培训和节庆活动管理。组织机关内部人员学习培训的,一般在局机关举办,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合理确定培训主题,不得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节庆不组织职工会餐,不得相互宴请,新年不印制赠送笔记本、年历、贺卡等宣传品。

     三、精简文件简报

    (七)减少文件简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减少文件简报数量。阅知性文件资料通过局政务内网传送,不印发纸质文件。控制纸质文件汇编数量,尽量发放电子版。
    (八)切实改进文风。公文要主题突出、言之有物、简洁平实、意尽言止。严格控制文件简报篇幅,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一般不超过3500字;简报要重点反映工作动态、问题、经验、举措等内容,一般不超过2000字。

     四、规范公务接待

    (九)严格接待标准。规范局公务接待工作,完善用餐、住宿等有关规定,明确接待范围,严格接待标准。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来局办理公务的,安排在局属接待单位,按规定收取食宿费用。
    (十)控制接待用餐。外单位来局机关办理公务需要用餐的,一般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按标准提供工作餐,不上高档菜肴,不上香烟,工作日午餐不饮酒。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五、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十一)配备国产自主品牌汽车。严格按照编制、排气量和价格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更新时,逐步更换为国产自主品牌汽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使用国产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
    (十二)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公务用车集中停放,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一律封存停驶,杜绝公车私用。公务活动用车时,可以数人同行的应共同搭乘;集体参加公务活动的,应集中乘车。加强车辆的自我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延长使用寿命,抓好节油降耗,降低运行成本。

     六、严控因公出国(境)

    (十三)合理安排因公出国(境)。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因公出国(境)考察培训计划,不得在计划外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十四)控制团组和人员数量。全年出访考察团组不超过2个,培训团组不超过2个。局领导每人每年率团出访考察不超过1次,出访考察团组成员不超过6人。

     七、改进宣传报道

    (十五)注重宣传报道实效。《中国机关后勤》杂志和局政务外网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确定报道内容,杜绝脱离实际、内容空洞的文章,提高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六)改进宣传报道方式。压减领导和会议活动的报道数量和字数,更多报道机关事务工作中好的经验和作法,更多反映基层一线的工作情况,增加有思想启发、研究深度、工作创见的文稿。

     八、厉行勤俭节约

    (十七)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执行《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发挥表率作用的通知》的规定,加强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
    (十八)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对“三公经费”单独列项,实行动态监管,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并按要求向社会及时、全面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差旅管理的规定,乘坐火车能满足需求的,一般不乘坐飞机。
    (十九)加强餐饮管理。局属馆所承接党政机关会议时,要合理控制自助餐食品数量,按照会议用餐人数调整食品供应,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加强菜台巡视,少上勤上,避免食品浪费。职工食堂加强粮食和其他副食品及原材料的采购、贮存、加工管理,按照卫生可口、营养健康、经济适量原则烹制食品,提醒用餐人员适量取用,对倾倒剩饭剩菜等浪费行为进行提醒或批评教育。
    (二十)改进绿化美化工作。压减绿化费用支出,种植经济适用、美观大方的植物,不得移植大型树木。会议场所除用于改善空气的绿植外,不摆放其他花草。重大节日或活动期间,只在局机关大门处摆放适量花卉盆景。

     九、强化监督检查

    (二十一)把贯彻落实本意见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会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应于每年11月提交自查报告。
    (二十二)机关纪委、监察办每年要进行1次专项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加强经费审计,重点审计处理超标准超范围使用会议、培训、接待等经费的行为。
    (二十三)局属有关单位根据本意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制度和标准,明确工作流程,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局属服务经营单位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十四)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规定,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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