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系统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分三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中国人民银行为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推动人民银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结合人民银行实际,制定方案,分三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学习宣传
认真学习。人民银行系统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制定《条例》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各类学习活动,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涵。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举办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后勤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培训班,认真对《条例》进行培训,为贯彻落实《条例》打好基础。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召开学习贯彻《条例》动员会议,安排部署专题学习活动。
广泛宣传。人民银行系统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板报等多种媒介,普及和宣传《条例》。通过举办学习讨论会、专家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宣传《条例》的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
组织培训。人民银行系统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制定《条例》培训计划,认真开展培训活动。特别是要对机关事务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促进《条例》规定要求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提高机关事务管理能力,提升队伍业务素质。
二、逐步完善制度
制定完善机关运行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和服务保障的配套制度和标准。各级机构要根据人民银行统一制定的财务、预算、资产管理和服务保障制度,参考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的标准和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细化有关定额和标准,增强可操作性。特别是要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支出统计报告、绩效考核、公共机构节能、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后勤服务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和集中采购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机关运行经费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标准、物业服务标准、接待服务标准及各项后勤服务项目标准等。
三、全面推进工作
推进人民银行机关事务工作统一集中管理。各级机构及其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根据《条例》的规定,积极推进本级机构的机关事务工作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的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要根据实际,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集中管理机关事务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标准。待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后,总行适时调整“三定”规定,明确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分支机构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职责。
深化机关服务工作社会化改革。各级机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根据《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关服务工作社会化改革方案和具体管理制度,扎实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降低服务成本,保障机关高效运转。
加强对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机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条例》规定,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举报受理与查处工作机制,及时纠正和查处单位和个人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的行为,确保制度标准得到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