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
必须增强六种意识
黄小川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作为党和政府后勤保障的重要职能部门,在保障各级党政机关正常运转和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中发挥了良好作用,但发展不平衡、体制不完善、作用弱化、推动不力等方面制约和阻碍了科学发展。为有效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深化改革,当前,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总遵循,结合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积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必须增强“六种意识”,不断创新机关事务管理深化改革的新思路、新途经。
树立开放意识,积极推动机关事务管理深化改革
广西是欠发达地区,发展任务非常繁重,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与发达地区的同行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机关事务管理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突出,有些工作关系还没有理顺,仍然存在着管理分散、分配不均、资源浪费等矛盾和问题,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的任务还很艰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真正树立开放意识,立足本地实际,虚心学习和积极借鉴发达地区深化改革的成功经验,不等不靠,积极主动,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以毅然决然、立破立决的精神,大胆突破条条框框的限制,克服部门和个人利益掣肘,破除当前影响机关事务管理深化改革的体制机制障碍,建设既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又能立足长远发展的机关事务管理运行体制。
树立大局意识,协调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深化改革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涉及各个领域和不同的部门,任何一个领域的改革都会牵动其他领域,同时也需要其他领域改革密切配合。如果各领域改革不配套,各方面改革措施相互牵扯,全面深化改革就很难推进下去,即使勉强推进,效果也会大打折扣。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各个环节,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大局意识,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协调各部门有效推进改革。
《条例》是规范机关事务管理的依据,也是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各级党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加强业务指导,将历年来“以服务为主”的机关事务工作向“以管理为主”工作方式转变,强化和突出管理职能,提高机关事务的管理能力。机关事务深化改革涉及发展改革、编制、人事、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和机关事务主管工作部门的职能,只有树立大局观念、增强大局意识,形成广泛共识,凝聚各方力量,有效地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深化改革。
树立攻坚意识,大力推进机关事务创新发展
《条例》是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基本依据,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贯彻《条例》。首先是加快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步伐。按照《条例》要求,设立相对集中统一的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完善人员编制,协调各种关系,完善工作职能。其次是构建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管理格局。政务、事务是党政机关的两个轮子,如果政务和事务不分,就会降低行政效能,削弱党政机关为民服务的基础。当前不少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既管又办,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工作质量好与坏、服务水平高与低,都难以评价;推行管办分离,实行竞争机制,将有效解决服务水平不高、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因此,将不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为民众服务等政务活动与保证机关内部正常运转的后勤保障、服务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实行分离。把机关政府采购、非经营性行政资产管理、三公经费管理、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绿化养护、会务、机关文明建设等事务性工作一并交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实行统一、专业化管理,既为政务部门分担解忧,又提高事务性工作效率。
树立法制意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近年来,虽然国家层面原则性的法规已经出台,但配套性、地方性、操作性强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尚需完善。要增强法制意识,加快完善各种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使管理、保障、服务走上更加规范化的轨道。自治区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了《实施细则》,明确了党政机关在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和办公用房厉行节约的实施细则,在办公用房管理方面实现“四统一”,即:推进集约管理,由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本级党政机关的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统一管理,明确了机关事务工作部门管理机关办公用房资产的职责。
各地、各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和本部门工作实际,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加快制定机关事务工作的科学管理办法、工作流程、服务标准、评价和监督机制,制定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经费使用标准、资产配置标准等,使各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都在规范化、制度化范畴内运行,做到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让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真正实现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
树立节俭意识,强力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
厉行节约工作任重而道远,机关事务管理就应该紧紧抓住建设节约型机关这条主线,牢固树立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理念,强调节俭并不是一味地要求过苦日子、过紧日子,不是以降低机关运行效率为代价进行所谓的节约;而是严格从实际出发,依规合法、合理地使用行政经费,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在保障各级机关正常高效运转的基础上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科学设定机关经费、资产使用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执行预算管理,遏制经费无序使用行为;在保障党政机关运行活动中,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压缩行政成本,努力树立政府清正廉洁形象,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树立形象意识,提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水平
推进广西机关事务管理深化改革,要通过着力抓好当前的中心工作,以点带面树立机关事务管理队伍新形象。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自治区组织开展清理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作为重要职能部门当义不容辞。要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有关要求,根据《条例》、《实施细则》的管理职能,成立专门机构,组成专业队伍,认真开展清理活动,高标准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给的任务,树立机关事务管理队伍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