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建设 提供坚实保障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努力实现机关事务工作法制化,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抓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圆满完成为省委省政府中心任务提供坚强保障的目标。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组织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全面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努力实现机关事务工作法制化
一是制定《海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省直机关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十项配套制度,细化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制定机关厉行节约措施,进一步规范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保障行为。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关服务社会化改革方案和具体管理制度,扎实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三是加强贯彻落实《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监督,不定期组织联合工作组对各市县及省直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单位、个人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的行为,确保制度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四是认真落实局领导与市县建立工作联系点的要求,加强对市县机关事务工作的调研与指导,帮助市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逐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职能,推动全省机关事务工作统一管理。
三、继续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
一是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做好对市县、省直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衔接和督促检查,制定省直机关清理腾退办公用房统筹调整使用方案。二是开发办公用房管理软件,完善办公用房数据库,实现办公用房数据化、动态化管理。三是组织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财政、国土等部门对办公用房产权进行清理,并实施统一权属登记,规范办公用房资产管理。
四、完成省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任务,配套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一是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公务用车改革的工作部署,做好全省涉改公务用车调查摸底工作,并制定《省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司勤人员安置和车辆处置等工作。二是配合公务用车改革继续停止办理公务用车配置与购置手续,降低公务用车总量。三是对改革后的留用公务车辆落实标识管理制度,并在车辆更新配置中逐步使用国产自主品牌汽车。四是全面启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软件,提高公务用车管理水平;组织党政机关建立公务用车单车核算制度及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政府集中采购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五、继续抓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一是扎实抓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二是推进节水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三是组织实施公共机构太阳能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推广应用节能节水技术产品。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节能管理长效机制。五是加强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六是适时开展以节电、节水、节油为主题的节能监督检查活动,推进低成本、无成本节能工作落实。七是在省直三大办公区及省图书馆、省博物馆等场所开展计量建设,落实能耗监测工作。八是着手在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成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
六、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重点项目工程质量
一是认真履行项目业主职责。二是加强与土地、规划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三是加快省机关安防消防工程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四是积极做好省人大会堂常委会议厅和省政协会堂会议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提高会议服务保障质量。
七、实施精细化服务,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继续做好省机关海府大院车辆出入及停放整治工作,维护大院交通秩序。二是组织人员开展后勤服务调研。三是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四是加强省机关幼儿园管理,解决机关干部职工子女入园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