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办公用房
集中统一管理体制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思考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在深入调研、拓宽视野、理清思路的基础上,结合中央统一部署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推进办公用房的集中统一管理体制建设,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一、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体制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以制定出台管理办法为突破,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制度体系。一是制定了《宁波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的发展方向,合理规定了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建设、权属、调配和物业管理的内容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使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第一次在宁波得以“落地”。二是全面清理办公用房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梳理完成39项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宁波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汇编材料》,印发给各单位。同时,研究制定办公用房申请调配制度(程序)、办公用房检查制度、办公用房数据更新制度、腾空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物业服务标准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使宁波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以实物管理为主体,合理界定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职能边界。一是横向上,明确了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和管理运行机制。通过反复沟通协调,厘清了办公用房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由发改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财政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调配、使用和处置的管理等;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建设、使用、管理的监督管理;机关党工委将办公用房管理纳入目标考核等,基本建立了办公用房产权政府所有、部门分工监管、机关单位使用,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互统一、相互制约的集中统一管理体制。二是纵向上,明确了各级各类办公用房管理的责任主体。明确了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统一调配、使用和处置等日常管理;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由其主管机关负责管理;各开发区管委会、企业化运作的市级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实行自行管理、统一备案;各县(市)区参照市级管理办法执行。
(三)以清理整改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按照统一部署,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重点抽查、“回头看”专项检查等一系列举措,全力推进办公用房的全面清理整改。一是对修建楼堂馆所情况开展清理检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五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并对各类楼堂馆所和技术业务用房全面开展自查,以建设程序、规模、内容、标准为重点对已批在建、已批未建相关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严格按照“双控标准”,清理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通过一年多的清理整改,全市共腾退办公用房面积20.7万平方米,其中市级机关4.7万平方米、各县(市)区共计16万平方米;市级机关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下降了19.37%。同时,还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明察暗访机制,加大问责力度,防止办公室超标使用“回潮”。通过清理整改,办公用房严格按标准使用的意识已经深入人心,这为加快推进办公用房的集中统一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和氛围。
(四)以统一调配为着力点,加大办公用房及后勤资源的统筹协调和集约节约使用。办公用房之所以存在着分配不公、苦乐不均等问题,主要是因为部门之间、系统之间缺乏有效的统筹调剂。实现办公用房的统一调配,是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关键环节。一是加大部门之间的统筹调剂力度。全市通过合理调配使用搬迁腾空、腾退清理办公用房,大大提高了办公用房的集中度。仅市本级就完成了2.4万多平方米办公用房的统筹调剂和资源整合,办公用房纳入市局“五统一”(即统一产权产籍管理、统一分配调剂、统一装修维修、统一经费申报、统一组织实施)管理范围的,目前市级机关已达59家,其余37家市级机关的办公用房也实行了产权分步集中、严格标准使用、超标统一调剂、公共设施共享共用的管理模式。二是加大系统内的统筹调剂力度。如市交通委、住建委等,将腾退的7500平方米办公用房用于其所属事业单位办公。据初步统计,通过统筹调剂,全市每年可节约2000多万元租金支出,鄞州、北仑等地取消了拟新建办公用房计划。同时,市、县两级还推动零星腾空和再腾退办公用房的登记造册工作,研究制定处置意见,加大统筹调配和有效利用的力度。
(五)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夯实办公用房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加快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体制建设,建立办公用房的信息化系统,建立完备的产籍档案并实现动态管理至关重要。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鄞州区实行办公用房图形化信息管理系统试点工作并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办公用房图形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争取用一年的时间实现覆盖全市。该系统一改以往CAD图纸管理或者表格管理的原始管理方式,通过自动绘图、自动计算、图数结合等方式使管理部门对各单位办公用房情况一目了然,有利于准确掌握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和基础数据统计,提高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效率,从而实现办公用房的长效、智能和动态管理,提升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同时,按照分类分批、逐步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办公用房的确权和统一权属工作。要求集中办公区内各单位的所有办公用房权属按规定程序统一转移变更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尚未登记的,现产权单位须完成初始登记;集中办公区外各单位的办公用房暂由各使用部门申请权属登记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商市财政局后,分批分期逐步将产权转移变更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目前已完成与相关单位的对接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体制建设的思考
(一)要从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逐步过渡到行政性资产的集中统一管理。办公用房是行政性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随着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深入,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行政性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时机已经成熟。但目前还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明确授权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行政性资产。2006年颁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而行政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因此,可以参照办公用房的集中统一管理模式,在相关的政策法规中,明确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实物形式的行政性资产管理。
(二)要进一步完善办公用房管理的相关配套制度。目前,与办公用房管理相关的配套制度,主要有经费预算制度、用工制度、福利制度、物业管理制度和办公家具、办公用品配置制度等,标准不一,需要进一步完善。要制定标准,条件成熟的,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备;要制定出台统一的物业管理标准,规范物业管理;要推动经费预算制度和用工制度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改变目前办公用房装修经费自行上报、标准不一,临时聘用、借用人员不规范带来办公用房分配不公等问题。
(三)要进一步加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房产管理的机构和队伍建设。从宁波的情况看,全市11个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中仅有4个地方单设了房产管理部门,人员素质能力也参差不齐。要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成立相应的职能处室,条件成熟的,要成立办公用房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大办公用房管理的业务培训力度,创新人才引入机制,逐步建立一支懂政策、会管理、专业化水平高的办公用房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