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创新”为驱动
不断提高集中办公区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委员会
近年来,北京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委员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提出的“顾大局、抓细节、强服务、创一流”的工作总要求,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主线,以保障机关高效运转为目标,对市级集中办公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了有益尝试和探索,通过创新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机制,推进资产管理的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集中办公区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一、创新管理理念,完善资产管理体系
(一)树立法治思维,完善制度体系。机关事务法治化重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在固定资产管理上,管委会坚持“做好顶层设计、坚持制度先行”,以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为抓手,研究制定了《市政府办公厅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家具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机关编内人员办公设备及物品配备发放标准》《机关办公设备及用品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等30余项制度。通过健全资产数据统计、工作流程等管理制度和标准程序,使资产管理从购置、管理、使用到报废处置等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用制度固化工作成果,以制度约束工作行为。
(二)树立标准化思维,完善标准体系。管委会在集中办公区推广资产管理标准化理念,积极引进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领会其中便于运用、易于操作的原则,吸收其关键性指标来制定机关资产管理标准的主要参数,围绕楼宇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办公设备、人均耗材等方面,科学制定符合机关实际的资产管理标准。做到工作原则、工作标准清晰,职责定位、职责配备规范,推进了标准化管理。
(三)树立开放思维,完善业务支撑体系。充分发挥首都人才、科技和信息优势,积极引进“外脑”,初步建立了由专家、学者和社会组织组成的咨询协作机制,与发改、财政和国资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以及以业务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学习交流机制。充分发挥这些机制的作用,为资产管理人员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就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难点问题进行了集中研讨。同时,积极建立与外单位同行的观摩交流机制,先后有十几个中央机关和外省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来中环等集中办公区进行观摩。管委会也多次派出人员,赴中央部委和外省市学习管理经验,弥补自身不足。
二、创新管理模式,狠抓厉行节约
(一)实行集约化管理。管委会积极创新探索出资产管理“2-5-1”模式。“2”就是“两个集中”,即在市政府各集中办公区采取固定资产集中管理、公用经费集中管理。完成了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清理、核对、确认等工作,经财政部门审批确认后,办理了资产转移过户手续,对会计核算和资产调配、更新维修、处置等工作实行集中管理,杜绝和防止因所有权不明或处置程序不规范而引发的资产流失现象。“5”就是“五个统一”,即资产、办公用房及办公用品等统一标准、统一规格、统一供应、统一采购、统一结算,有效地促进了各种资源的合理利用,改变了各单位办公用房、办公设备使用苦乐不均、互相攀比的问题,有效降低了日常购置及维修成本。“1”就是“一个共享”,即服务设施资源共享。如窗口服务大厅、职工餐厅、计算机房、文印室、机要收发室、会议室、电视电话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由各单位共享,避免了设备重复购置和闲置。在日常管理中,机关各单位提出的带有共性的需求,均集中安排在公共区域。通过“2-5-1”模式,22家进驻集中办公区的市属行政机关均撤销了本单位原有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文印室、收发室、活动室,平均下来,使每年人员、设备、房屋、能源等费用支出大幅降低,综合效益明显。
(二)强化精细化管理。实行专人管理,将日常资产申购、报批、申领、登记、报废处置五个环节逐一分解、量化,使每一项工作内容都能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准,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要求工作要日清日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确保账实相符。平时对各单位使用的资产,能维修的尽量维修使用;对替换下的资产能再次使用的,尽量调配使用。平时配发办公用品,对笔芯、电池、墨盒、硒鼓等易耗品,以旧换新,杜绝浪费。
(三)推进信息化管理。建立了国有资产档案,引进国内最新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软件,纵向为“市—区(县)”两级构架,横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三个监管层次,所有资产出入、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都通过电子系统进行处理,各单位、各部门可随时进行方便快捷的查询和统计,实现了集中办公区内各单位互联互通,为资产预算编制、闲置资产调剂、资产使用效益评估等各项工作提供准确数据和技术支持,并与市财政局联手,实现了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使资产信息管理工作规范、简便、高效。
三、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管理综合效益
(一)建立内控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北京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成立了由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担任组长、集中办公区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推进各单位内控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分别成立内部审计小组,细化内部审计内容和制度,严格程序和规定,重点对本单位财务收支、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物资采购、基建维修等情况进行审计。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经费使用不合规或浪费等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重点审计资产审批、使用、保管、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等程序和责任,确保账实相符。
(二)完善专业服务单位资产监管机制。近几年,管委会率先在5个办公区实行了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将机关食堂餐饮、水电气热、基建维修、公共绿化、物业服务、安全保卫、会议服务、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等移交给专业服务单位管理使用。为避免专业服务单位因趋利而影响资产管理,根据《管委会社会化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用工处室和专业服务单位资产管理方面的相应责任,采取设立监查员加强日常巡查、运用技术手段监控等措施,加强资产监管,对于因操作不当、运维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设施设备在使用寿命期间损坏的,依据服务合同追究专业服务公司责任。
(三)完善日常监督管理机制。无论是自管自用的固定资产还是交由社会专业服务单位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重点把好审批、采购、登记和领用关。加强资产管理,对符合规定购置项目,一律在政府网上公开招标。对超标准、未按规定配置的资产不予办理法定的登记入户手续,各单位配备或领用资产,要履行单位公函、进驻人员职务级别证明以及单位领导签字等程序。使用环节加强出入库流程管理,所有资产从入库到出库都认真填写入库、出库单,并输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资产使用的存量信息和变化状况。处置环节严格按照程序和操作流程报市财政局审批,委托市财政局通过正规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拍卖或通过招标方式进行处置,并由财务、纪检和管委会人员共同监督执行。对违反制度规定采购、配置和处置固定资产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